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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规范执法尊重互联网企业发展

杜晓

2015年01月30日14:28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规范执法尊重互联网企业发展

应该以更加长远的目光去看待互联网的监管执法工作,尤其是要彻底抛弃、纠正、转变过去在现实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清晰等问题

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淘宝网之间的争论仍在延续。双方各执一词,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时间进一步检验。

近年来,网络购物的兴起带给人们很多的便利,从某种程度上重新定义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在大大小小的购物网站之中,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是其中典型代表。淘宝网不仅带给买家前所未有的选择余地,也带给卖家更为广阔的成长空间。

以淘宝网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不仅能够成为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同时也能很好体现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互联网企业的执法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的基础之上,还应该确保程序正义。

此次淘宝网对工商总局执法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包括“程序失当”,不管工商总局此前的执法工作是否存在这一问题,程序问题可谓是击中了当前行政执法的软肋。程序之于法治建设的深刻意义近年来已日益形成广泛共识,有法学家曾明言“没有程序,就没有真正的法治可言”。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司法活动和司法行为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已经大为好转,正义越来越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但对于某些行政行为及执法活动而言则谈不上有多大起色,很多时候,无论正义还是非正义其发展过程的面目仍然比较模糊。

互联网是一个涵盖面很广的多元利益组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应该以更加长远的目光去看待互联网的监管执法工作,尤其是要彻底抛弃、纠正、转变过去在现实中长期存在的执法程序不清晰、执法观念不正确等问题。这是因为,互联网有着与生俱来的公开性、平等性、交互性、多元化,任何一点执法中的瑕疵,无论是实体上的还是程序上的,都可能被网络发现并且放大。只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管网治网,才能真正赢得网络不同利益主体的尊重,切实树立起互联网执法的权威。

此次工商总局与淘宝网围绕监管执法所展开的公开博弈,理应成为我国互联网发展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法治标杆,也给了公众和舆论一个很好的考察未来互联网法治建设发展方向的机会。无论人们心里更倾向于哪一方,通过此次事件都上了一堂普及互联网法治的公开课,更应该去认真思考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互联网法治建设应该高度重视程序问题,确保规范文明执法。正如孟建柱同志近日指出,“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改进执法方式,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互联网自身的开放性从某种程度上也让执法活动的边界趋于模糊,程序上的失守所造成的后果将很可能比现实中更严重,对于网络执法工作的程序和方式某些时候要求比现实中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其次,对于互联网企业的执法要充分考虑其自身特点。尽管已历经数年的发展,但互联网企业仍可以算是一个新事物,这里所谓的“新”主要是指互联网企业一直在不断呈现出新特点、新气象、新惊喜,为数诸多的互联网企业还有很大潜力没有释放出来。对于互联网企业的执法需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为基础,尽量选择符合互联网企业特点的执法方式,将法治精神与互联网精神更好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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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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