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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了“假日”调“薪酬”凸显法治思维成长

禹佳言

2015年01月05日15: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规定2015年度的法定节假日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其中春节的具体安排为: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2015年2月18日是农历除夕。即2015年春节从除夕放假到正月初六。(1月4日 人民网)

近年来节假日频频调整,2007年除夕被纳入春节法定假期,但从2014年春节开始,春节法定假期又变回了正月初一至初三。今年,除夕又再度被纳入春节假期内,尤其是除夕加班费也被重视并加以调整。一年一调的节奏中,政府和社会的目光从假日放几天、怎么放的局限,转向对假日薪酬合理性调整的关注,正是当前整个社会法治思维成长的一个投影。

节假日一直是公众关注的一个热点,无它,在生活节奏快速、工作压力山大的时代,节假日成为了人们放松、休闲、旅游的唯一“法定”时间。而之所以“假日”年年调整,笔者以为,在公众法治思维越加成熟的今天,要求依法享有自己的假期,合理规划放假时间,使之成为每年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在公众合法诉求下进行政策倾斜,进而年年调整也就无可厚非了。

而三年来迥然不同的“除夕加班费”,更是政府和公众与日俱增的法治思维之映射。《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已不再远在庙堂之上,仅被政府和律师熟知,越来越多胜诉的劳资纠纷案例,越来越少的年底讨薪新闻,无一不是法治思维已在公众以至社会中生根并已发芽的证明。

尤其是假期“隐形福利”的消失,表明节假日的调整不再以安排公职人员休息时间为主,而是更多的把权力公平化、合法化。凸显出了作为社会秩序维护者的政府部门,法治思维的成长正在不断的促使其转化,而社会对于“假日”和“薪酬”调整后的良好反响,也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几千年来的德治已然局限,唯有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以法治思想为水流之方向,有了方向国家才能拧成一股绳,才能和谐安康,才能使得人民在深化改革的建设中,迸发出最辉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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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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