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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央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不是“监督填空”

许 尧

2014年12月15日14:5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将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设置派驻机构,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由于没有派驻单独的纪检机构,一直以来,很多人都认为它们是党内监督的“空白”和“盲区”,而《意见》的出台,在众多的点赞声中,多数人也认为此举是对党内监督的“填空”和“扫盲”,而在笔者看来,所谓的监督“空白”或“盲区”的说法本身就是一种误解,此次派驻纪检机构也并不存在“填空”之说。

应该说,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是一直存在的。诚然,在《意见》出台以前,中纪委没有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单独的纪检机构,这是事实,但是并不能得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是党内监督“空白”和“盲区”的结论。根据《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都要受其同级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在公开的中纪委内设机构及职责介绍中,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都由其相对应的中纪委纪检监察室实行归口监督联系,监督的内容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而且,联系的中纪委纪检监察室还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由此可见,对中央一级的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并不存在对“自己人”选择性“失明”的情况,只是这种监督并不如派驻纪检机构那样显而易见,所以才会有人误认为对它们的监督“缺位”了,也正因为此,这种监督模式也一直广受诟病。

此次,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但只是首次设置派驻机构,而不是首次进行监督。

也许,在此之前,因为没有派驻纪检机构,不仅仅是中央一级,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薄弱或者滞后的情况,而此次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一方面,通过派驻单独的纪检机构具体行使纪检监督职权,将原本隐秘的监督形式变得有形可见,实现“阳关监督”,可以打消群众对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误解;另一方面,把监督机构设到单位内部,监督机构能够实际了解单位运行情况,具体参与到单位决策过程中,直接接触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可以消除以往“隔层监督”带来的滞后性和片面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充分发挥纪检监督机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职能职责。

总的来说,《意见》的出台是对原有党内监督模式的修正,通过派驻纪检机构把中央一级的党和国家机关与其他单位(机关)放在了同样的被监督地位,体现了监督的平等性和公平性,有利于维护党内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的核心要求,彰显的是中央从严治党的自信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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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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