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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对“能人腐败”也要坚决打击

晓轩

2014年11月25日15: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对“能人腐败”也要坚决打击

在近期出现的巡视热词中,“能人腐败”无疑是较受关注的一个。前一段时间,随着京沪高铁盈利消息传出,网上出现了一种“为刘志军平反”的声音。这类声音在蒋洁敏、季建业被立案调查后,也有不少。可见,“能人腐败”在某些人那里,还有一定市场。

“能人”者,顾名思义就是能力较强的人。“能人腐败”是指这些人存在腐败问题。“能人腐败”之所以在某些人那里有市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那些以“能人”自居的腐败分子落马前,都或多或少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过一定的成绩,创造过一些看得见的政绩,具有“一俊遮百丑”的迷惑性。比如,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在主政揭阳时,就曾经创造过被媒体称作“欠发达地区突破重围的成功模式”。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所谓的腐败“能人”抱有朴素的同情心,认为他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吃点喝点腐败点也没关系,至少比“庸人腐败”、“懒人腐败”更容易接受。

其实,这种“一俊遮百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认识是片面的和错误的。首先,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将功抵罪是封建专制下的产物,早已不符合现代文明规范。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官员的功过是非都有法律依据和客观标准,有功就要赏,有罪就要罚。二者不能相抵,更不能混为一谈。其次,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那些所谓“能人”在任上取得成绩,都是干部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不能归功于某个人。再者,我们党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成就的取得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个人在其中的作用是有限的。集体成就怎能作为个人逃避惩罚的借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对于“能人腐败”必须坚决惩处,绝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先后查处了诸如李春城、刘铁男、张田欣等一大批所谓“能人”违纪违法案件,彰显了党中央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任何人都不可能因“功”而逃避追责。

同时,一些腐败“能人”因其有能力、有魄力,曾经想做事也做成了事,下级大都惟其马首是瞻,上级有时则“用其能、忍其腐”,慢慢使其变得妄自尊大、骄横跋扈,甚至无视党纪国法,影响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对他们的坚决打击,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在维护党员干部队伍形象、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环境。

“能人腐败”虽是新“热词”,但却是老问题。坚决打击“能人腐败”,要有刮骨疗毒的决心,要有“挥泪斩马谡”的勇气,不包庇、不纵容。惟如此,才能坚决把腐败分子清除出党的队伍,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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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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