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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治理小金库不能仅以违纪论处

吴杭民

2014年08月01日14:54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治理小金库不能仅以违纪论处

正是因为小金库的长盛不衰,导致很多公权力部门屡屡在收费经济上大做文章,侵犯民众的切身权益

据7月31日《人民日报》报道,根据党中央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审计署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起,在全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说起颇具特色的小金库,可谓是说不尽道不完、说不清道不明。这个很多单位奢侈浪费、集体腐败的资金后盾,在不少灰色行为之中,都扮演了比较重要的角色,要请客送礼、要公款行贿等,小金库就是关键的财政支柱。正是有鉴于此,有关部门这些年来已经数次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但往往是治理一下收敛一些,风头一过,便又死灰复燃。

据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吴奇修介绍,去年9月以来,围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出台,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和支出标准进一步完善。但必须看到,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不到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防范。

中央三令五申,但小金库问题始终积弊甚深,主要的症结在于,小金库往往被视作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通常以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查处,而始终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凡被查出有小金库等违纪行为,最多追究一下领导责任,而更多的只是停留在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的层面,使得治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早在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他认为,目前中国有一种犯罪是不受法律约束的,且明目张胆,就是集体腐败。他曾表示,如果目前单独制定惩治集体腐败法有困难,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以严厉打击小金库。

而须高度关切的是,正是因为小金库的长盛不衰,导致很多公权力部门屡屡在收费经济上大做文章,侵犯民众的切身权益。不少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为缺乏透明度和监管力度,往往都是一笔糊涂账,收了多少?用了多少?如何使用的?始终不清不楚,一直令民众诟病。而正是因为这些收费的账目不清不楚,更给小金库增添了不少金色。如此恶性循环,不仅使民生困顿,更助长了这些单位的集体腐败,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危害性不可谓不大。

无疑,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抓手,更是遏制集体腐败、奢靡之风,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重要举措。所以,治理小金库不能再单纯以违纪论处了。

数年前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的呼声,在时下看来,更具有现实意义和警示效力。只有以刑责来打击私设、使用小金库的行为,才能起到相当的震慑作用。而从从严治吏的角度考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也可以视作对以往打击力度不大的纠正。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时填补严重存在的法律漏洞,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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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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