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个层面的改革,都意味着对现有体制和规则的突破。然而,突破不等于随机试错,需要牢牢把握方向。
在法律体系日益健全的今天,改革不能只在实践层面上蒙头往前冲,更要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来考量。获得授权的东莞商事登记改革,不仅提升了行政效率、改善了投资环境、激发了企业活力,更本着法治精神、沿着法治方向重新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就做到了还市场经济以法治经济的本来面貌。
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我们既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捋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该改的改,该除的除,也必须注意,仅仅把它理解为“放”是不对的,政府这只“有形的手”还应该强化其在应有位置上的作用。放宽了商事登记的准入门槛,恰恰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了这些,才能防止正常的市场秩序遭到破坏;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才能减少改革的试错成本。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题中应有之义。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03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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