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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民生“烂尾工程”伤了民心

李松
2013年08月20日13:12   来源:瞭望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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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勿让民生“烂尾工程”伤了民心

据报道,最近记者在海南、安徽等多地回访一度“烂尾”的民生工程,发现一些“烂尾工程”依然“烂”着,且有一拖再拖的倾向。其中地跨安徽、河南两省的方集洪河大桥,建了10年,早在2006年就完成桥身建设,至今断头大桥依然未通车,而两岸居民仍旧靠摆渡过河。

近年来,一系列民生“烂尾工程”陆续被曝光,方集洪河大桥无疑是其中一个“典范”——非但没能惠民,反而伤了民心。

民生“烂尾工程”缘何频出?首先,缺乏科学民主决策,仅凭长官意志和“拍脑袋”。其次,急功近利,不计后果。第三,不以人为本,漠视公众利益和呼声。第四,违背法律法规,求“突破常规”,等等。

从更深层次原因来看,民生“烂尾工程”频出源于有些领导缺乏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比如把“增长”等同于“发展”,把政绩等同于数字和工程,为使政绩立竿见影,从而不切实际地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等等。

由此,在有些领导的决策中,为让“大手笔”民生工程在任期内完工,便“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于是大笔一挥,有些上亿元的工程边立项、边规划、边施工。由于匆忙“上马”,忽视了前期筹划和设计以及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使民生工程难免“烂尾工程”的厄运。

可见,民生“烂尾工程”是权力不作为、乱作为的产物。这种只求“进度”不要“质量”,只为“政绩”不为“民生”的做法,不但糟蹋了纳税人的钱、破坏了大量资源,而且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而事实上,之前不少民生“烂尾工程”出现后,有关部门或领导都会找各种理由加以搪塞,几乎无人主动担责。偶尔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结果和责任追查也往往不了了之,其“水深”可见一斑。

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大拆迁、大造城、大上项目、搞大工程……一些地方又频现“大手笔”之作,种种“大干快上”、“大刀阔斧”式民生工程纷纷上马立项,引发了社会广泛担忧。

鉴于此,要防止出现民生“烂尾工程”,应将其与领导干部的升迁“挂钩”。尤其要建立与之配套的监督和问责制度,完善行政体系内部的监督问责机制,更要将民生工程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当前,对于已出现的民生“烂尾工程”,有必要全面介入,深入调查,还公众真相。这不能止于调查施工方,而让某些责任领导游离于问责的范围之外。

(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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