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传播是创新普法的大课题
北京市房山区迎风街道司法所所长郭璐是一名80后年轻干部,从去年至今,他接连拍摄微电影进行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微电影主要用于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作为房山区最年轻的司法所所长,郭璐在普法工作中熟练地运用微电影这一新媒体表现形式,可谓准确地把握住了普法工作的时代脉搏。
从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迄今已走过二十多个年头,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载体一直是普法工作创新的重点所在。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全面到来,传播的方式、方法、理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让普法工作的良好效果一以贯之,就有必要主动运用新媒体探索创新普法新课题积极引领法治话语权。
熟悉新媒体的传播形式是第一步。形式上的不断推陈出新是新媒体在传播中的首要特征,例如,在微电影之外,还有微博、微信等一系列传播形式,各有特点又互相关联,在普法工作中将其融会贯通并不容易。在此基础之上,还应该熟练运用新媒体的传播语言。新媒体的语言风格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后现代特征,如果不仔细领会把握,难以将普法工作真正融入新媒体传播的语境之中。
通过不断运用新媒体,我们最终要实现的,是微传播这一创新普法的大课题。所谓微传播,就是要逐步转变单向、集中、宏大的传统普法方式,让普法工作细致入微、多点开花、随时随地、如数家珍,真正在人民群众中成为一种文化氛围,一种生活方式。新媒体的广泛运用已经为这样一种美好的普法愿景的实现提供了现实可能性——郭璐的微电影及其拍摄过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新媒体对于普法工作而言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将微传播列为创新普法的重大课题,我们同样将收获巨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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