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奢华”不是艺术的正道
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要求,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据8月14日《人民日报》)
“‘超级明星’与缤纷烟花齐飞,‘天价大腕’共奢华舞美一色”,近年来,不少地方举办文艺晚会纷纷打起奢华牌,用浮华噱头博人眼球。然而,在这一场场奢华演出的背后,却是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制作经费。当晚会成为“烧钱的机器”,成为“比阔气、讲排场”的平台,不仅仅会助长奢糜之风,更有可能滋生腐败、损害政府形象。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五部门下通知叫停奢华晚会无疑是切中时弊、一针见血,可谓正当其时。
举办文艺晚会,目的是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大众的文化追求。从这一点出发,适当地下点“本钱”以提高晚会质量,本也无可厚非。但是,排场不代表品位,奢华不代表格调——— 把心思全用在艳丽无比的演出服装、辉煌气派的声光电效果上,一味追求明星、大腕阵容,节目表面看起来当然是花团锦簇,却不一定能提升思想和艺术的“里子”。事实也一再证明,奢华的晚会不一定能取得艺术上的突破,更难以凭此赢得观众和市场的认可。前几年,就有媒体报道,国家级贫困县甘肃省漳县举办文化旅游节,县里花巨资筹备明星演唱会,为使演唱会场面热烈,不得不生拉硬拽学生来凑数,还强迫他们买48元一张的门票。诸如此类的演出,浪费了纳税人的“票子”,丢光了政府的“面子”,实在得不偿失。
正如一位作家所言,“奢侈是艺术的篡夺者”。古往今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文艺创作,作品水平的高低与金钱投入的多少并不成正比。那些不是什么“大制作”、“大手笔”的作品,往往“虽身瘦而形美”,在艺术探索、赢得观众方面能取得出奇制胜的效果。比如,导演张猛在2011年执导的电影《钢的琴》,投资不过百万,却因为“接地气”的故事情节和别具一格的表现手法,不但拿奖拿到手软,还赢得了观众的口碑。可见,奢华既不是艺术的本质,也不会受到群众的欢迎。要想创作出真正的艺术精品,终究还是要牢牢遵循“接地气”的主旨,贴近民生、寓教于乐。
如今,五部门“叫停奢华晚会”的通知已经下发,措施具体、要求明确,为今后各地怎样办晚会立下了“规矩”。笔者由衷希望,各地都能严格遵守各项要求,真正摆脱比排场、竞奢华的功利性思路,引导文艺创作走为加强底蕴下苦 功 的 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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