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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评论员:把改善民生的事情办实办好

——三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2013年08月14日11:16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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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把改善民生的事情办实办好

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指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科学发展富民强区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民心所向。

今年以来,我区的民生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社会就业持续增加、扶贫攻坚深入推进、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广大群众特别是农牧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民生事业历史欠账仍然很多,特别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就是党和政府所为所行。贯彻落实好全委会精神,必须下大气力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事情办实办好,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把改善民生的事情办实办好,就要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投入。让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各级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集中财力推进惠民政策落实、社保体系完善、公共事业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把钱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办好民生大事,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民生领域,特别要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把改善民生的事情办实办好,就要突出抓好重点民生工程。要重点实施好扶贫攻坚、创业就业、百姓安居、平安创建、人才强区等民生工程。要全面落实“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感受到更多温暖。

把改善民生的事情办实办好,就要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扩面提标各项政策,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密切关注物价指数变化,继续实施临时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尽可能减轻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要发现“民生死角”,找准“民生短板”,多一些雪中送炭,少一些锦上添花。

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眼下的工作重点,也是长期的目标任务。为百姓创造更好的教育、更满意的收入、更完善的社会保障……随着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不断加大,这些梦想一定能化为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福祉。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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