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最大限度堵住“下有对策”的空间
中央近期再次出台严规,禁止各地新建楼堂馆所。严令之下,明目张胆建办公楼的现象有所收敛,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转而以“商务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等各种名义暗度陈仓。安徽以县委县政府大楼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由于担心被群众举报,当地政府搬进去后至今没有挂牌。(8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政府办公楼建得越高大,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越渺小”,一面是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各地新建楼堂馆所;要“捞钱、捞票、捞面子”,另一面是部分干部在错位的政绩观、权力观、金钱观下,换个“马甲”继续新建楼堂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此可见,要真正遏止政府新建楼堂馆所,上面的政策,就不仅要发出明确的禁令,还需要更加注重配套的系统制度,让“下下更有监督”,真正堵死地方政府的“下有对策”。
如何遏止这种变相的楼堂馆所建设,目前的建议是有建设性的,如完善对干部的考评,树立科学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金钱观;监督关口前移,主动介入楼堂馆所的立项、审批、建设和使用,切断权力寻租链条;严格督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此的严打高压态势,等等。但这些建议并不新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更重要的是,依然是简单地“上有政策”,所以也就依然避免不了“下有对策”。所以,我们的思路需要调整、完善。
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但只有走群众路线,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才能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万事皆难,但从思想上说,“心中有群众,再难也不难”;从监督的层面看,“法律纪律监督难,依靠群众就不难”。在如今人人是媒体、人人扛着摄像机的时代,无论地方政府楼堂馆所的“隐蔽”措施多高明,只要有了群众监督,也终将无可逃遁。无论上面有怎样的政策,都不能保证每个党员干部心中都真的有群众;但只要上面的政策为群众提供方便,提供保证,甚至是提供奖励,就不愁群众不监督,就不愁发现不了问题。
就政府楼堂馆所来说,只要让政府收入的每一分钱都有明确的来路、政府花的每一分钱都有确定的去处;让政府拥有的每一处物业都公开透明、每一处物业的每一个平方的使用情况都公布于众;让政府每一个官员的办公室都固定公开、政府的每一个“定点”接待单位的背景都一清二楚,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将遏止政府新建楼堂馆所的冲动。如果我们配套对举报的群众进行重奖,也就不怕没有群众来揭穿“谎言”?
当然,如果政府“上有政策”能够尽量不以政策的形式下发,而是通过人大形成法案,在法案中明确规定违背禁令的“法律后果”,就会让追责上更加彻底,威慑力更大,也就会更大限度地压缩地方政府的“侥幸”心理。而现在的问题,根结就在于只有明确的禁令,没有明确的后果;所谓的问责,只要没有个人违法问题,也就只是纪律处分的事情。所以,在法治社会,一定要多用法治的手段,特别是禁令性质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我国政治秩序的“老大难”,但很多时候,“老大难,老大出手就不难”。群众支持是执政合法性的基础,群众就是老大;法律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最终救济手段,法律就是老大。不缺路径,只缺决心。在遏止政府楼堂馆所建设问题上,决心如何体现,也就是要让“老大”出手。只要“老大”出手,就会最大限度地堵死“下有对策”的空间。(文/贱言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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