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上海举行全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大会,通报市高院几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肃整改。市委书记韩正强调,“对于法官的特殊严格纪律要求,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平日里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就是危险;不把问题当问题看,就是绝对的危险!”(2013年8月8日解放日报)
近日网络曝光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名法官在夜总会涉嫌违纪违法的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抹黑了人民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对四名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最高人民法院及时通报了这起法官违纪违法案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较好地挽回了社会影响,维护了公平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韩正强调的“四个严”要求,为法院系统乃至其他系统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其提出的“平日里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就是危险;不把问题当问题看,就是绝对的危险”对于我们具有十分深刻的警示意义。
法官作为公平正义、道德法治的化身,非但不能做到遵纪守法,反而知法犯法,践踏了党纪党规,违反了法律法规,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丢弃了共产党员的基本准则,实在是罪加一等、罪不可恕。但是,前文提及的这四名法官的腐化堕落、龌龊肮脏行为,绝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必定有着一个潜移默化、慢慢养成的过程。换句话说,是平日里对于一些小违纪、小错误、小问题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不把问题当问题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所造成的。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无论是司法队伍,还是其他干部队伍,必须有严明的纪律约束,对于平时身上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防微杜渐。尤其是法院系统,作为法律的守护神,更加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对法院系统的干部,纪律必须严而又严。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越雷池、不得闯红灯,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表率。要重视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不良不正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抓细,一级抓一级。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祸害,个人或少数人的问题泛滥成不良风气。
风正好扬帆。作风建设无小事。平时干部身上表现出来的不良不正不廉的行为,小到影响一个干部的成长进步,大到影响整个党风政风,必须高度重视,绝不小视。平日里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就是危险;不把问题当问题看,就是绝对的危险!法院系统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整顿作风为突破口,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可低估政法队伍中存在办人情案、不廉洁、不自律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严重性,不可低估狠抓政法队伍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其他干部系统,也要始终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抛开面子、动真碰硬、触动灵魂,解决突出问题,弘扬清风正气。
平日里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不把问题当问题看,还反映了一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别人那么做,都没什么事情,自己偶尔为之,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即便要抓,也不一定能抓到自己。这种侥幸心理,一方面,是官本位以及享乐主义、特权思想在作怪;另一方面,是对于一些消极腐败现象的麻木不仁,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所导致的。因此,要想让广大干部深知“平日里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就是危险;不把问题当问题看,就是绝对的危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思想的“总开关”上加以整改和解决。
常态才能常效,长效才能长久。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是一项长期工作、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现有制度,经常抓、抓经常,长期抓、抓长期,坚持做到制度面前不打折、不走样。但是,反观当前,好人主义盛行,法不治众心理泛滥,从严治党、从严管理不够,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因此,必须全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提高制度管人的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并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参与监督,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能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只有严明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尤其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戒力度,才能使“见怪不怪”失去“市场”,也才能还社会以公平正义,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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