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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双开”嫖娼法官,彰显反腐零容忍

2013年08月08日09:47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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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开”嫖娼法官,彰显反腐零容忍

针对上海法官嫖娼事件,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宣布处理决定,其中,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三名法官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一名涉案法官王国军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撤职处分”。同时,上海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等四人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有关部门已责令涉及此事的衡山度假村停业整顿。(综合新华社、人民网报道)

在上海“法官嫖娼”事件被网上爆料短短几天之后,便从当地纪检部门迅速传来如此严厉的处理决定,这显然让人颇感欣慰。

从现已查明公布的情况来看,上述这份处理结果,无疑相当“给力”和“到位”。首先,被查实“参与嫖娼活动”的赵明华等四人,均无一例外地被同时“双开”,而在“党纪政纪”范畴内,“双开”实际上已是最为严厉的“顶格”处分。其次,除了纪律处分之外,上述“参与嫖娼活动”的四人,同样也未能幸免于“国法”方面的行政处罚,同时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最后,另一名涉案但未参与嫖娼的法官,虽然未被“双开”,但其所受到的“留党察看”和“撤职处分”同样也堪称严厉。

进一步看,上述法官嫖娼案处理结果,之所以让人感到欣慰和振奋,除了其本身的足够严厉到位,其实还在于,相比以往一些类似案件,这样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此前一些我们十分熟悉的官场“处分潜规则”。比如,常常以“停职、免职”等轻描淡写的非处分方式代替正式处分,或者习惯于选择“警告”、“记过”等较轻处分方式的处罚。在这种“习惯”下,许多犯事官员不仅得不到真正“伤筋动骨”的处理,甚至此类“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处理方式时常成为其“避风头”及随后快速复出的掩体。

再如,原本独立的“双开”处分,事实上经常高度依附于刑事处罚,往往只有等到腐败分子被依法追究刑责才姗姗来迟。众所周知,一个腐败贪官被依法判刑之后固然必应被“双开”,但这并不等于反过来说,凡是不够刑事处罚的贪官,就仍有资格继续保留党籍和公职。但遗憾的是,在以往的不少反腐案件中,“先判刑后双开”几乎成了一个相当普遍的处分惯例,甚至进而出现“即使判刑也被保留公职”情形。而如此极尽宽大的处罚程式,显然不仅会令处分失去了应有的惩戒意义,也势必会在事实上大大提高对腐败行为的宽容、容忍度。而这无疑明显违背我们“零容忍”的根本反腐立场和方略。对于反腐,中央态度十分鲜明、十分坚决,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此前强调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久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也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毫无疑问,上海市纪检部门此次针对“法官嫖娼”案的上述处理结果,再次鲜明地向我们彰显了这样一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姑息的“零容忍”坚定反腐决心和意志。而一旦这种决心和意志能够坚持贯彻下去,不仅这起法官嫖娼案本身进一步刑罚层面的调查处理值得期待,整个国家层面基于“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反腐实际成效,显然也同样值得我们充满期待。

(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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