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襄阳7月31日电,对7月30日发生的湖北宜城市政法委副书记吴光山因4元停车费动粗,殴打59岁收费员沈迎接一事,宜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实地核实后,7月31日下午6点,该市委召开紧急会议,对该官员就地免职。(2013年8月1日中国新闻网)
见过横的,没见过这么横的。一个堂堂的政法委副书记,仅仅因为4元停车费居然动手打人,并自称是“宜城市政法委的书记”,其狂妄无赖远不亚于街上的流氓地痞。对这样的官员进行严肃处理、就地免职,是正风肃纪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必然,一点都不冤枉。
官者,人民公仆、先锋模范也。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一些官员,不能正确看待自己的身份,不能甘心情愿地做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更不注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反而自恃自己头上有“官帽”,便可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非但不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反而狂妄自大,以官压人、盛气凌人。前文提及的这位政法委副书记,就为了吝啬4元钱,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拳脚相向,也打掉了“官帽”,值得我们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反思。
敬畏法律,遵守公德,是每一位社会公众的职责。身为政法委副书记的吴光山,按理更加应该懂得这一点。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打人犯法,拒交停车费有违公德,恐怕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但是,就是这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居然明知故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肆意践踏法律、亵渎公德,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审判,也是活该。
令人奇怪的是,公职人员因一点纠纷就大打出手的案例还真不少见。比如,不久前四川通江县一名人大领导在上班时间公然当街暴打一名中年妇女,致使该妇女受伤进了医院;7月27日,南阳一名派出所副所长和几名民警在开车执行公务途中,因前方一辆私家小轿车没有及时避让,便逼停对方,将其前挡风玻璃砸烂并试图开车门打人。还有一些官员甚至视“打人”为法宝,比如苏州市信访局某领导竟称“不打人养警察干吗?”官员动不动就动粗,不但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也严重地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些官员火气很旺、手脚很不老实呢?笔者认为,其核心和关键,还是官员的公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和规范所致。
领导干部,不论大小,都有着一定的权力。而权力是谁给的?这个问题,很多官员揣着明白装糊涂,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更不能正确使用权力,将权力视为己有、当作特权。不要说“八小时之外”能够循规蹈矩了,就是在“八小时之内”,很多官员的权力运行,也基本是处在无人能管、无人管得了的境地,所谓的监督措施,基本都被形式化、概念化、口头化了,并没有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鉴于此,一些干部胆子便大了,官僚更盛了,脾气也暴了。因此,要想消除社会戾气,首先要从消除官员的权力戾气开始,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管理、硬化执行,特别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使权力暴晒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领导的公权力和公众的民主权利,是此消彼长、相辅相成的关系。权力的戾气少一些,权利的保障就会多一些,社会中的信任和沟通就会增加,戾气也就失去了蔓延的土壤。否则,任由权力张狂,老百姓必然遭殃。
官风,连着作风,影响政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官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着党风政风。4元钱是小事,但是为了4元钱打人动粗,就是大事了。正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聚焦作风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官员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官僚主义、恃权作风不消除,群众路线就难以真正走到底。而坏风气一旦形成,很难清除,必须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对一切违规违纪、违法乱纪行为坚决惩处,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威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