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推出《选人用人不可唯票取人》的报道,分析当前一些地方在干部选任过程中隐性拉票、长线拉票等现象,提出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治用人不正之风、防止拉票贿选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应该说,“唯票取人”问题解决的好与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如何防止拉票贿选问题的发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各地在这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前段时间有报道,一个县在召开民主推荐乡镇正职的会议时,与往不同的是,会上增设了一个新的环节,就是在正式投票推荐之前,16名符合条件的干部面向218名与会的投票人员,进行了一场无统一主题、无标准答案、无书面讲稿的“三无演讲”。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讲述自己工作中亲身经历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各1个案例。在此基础上,由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演讲的情况,通过署名差额推荐产生5名拟考察对象。
大家普遍反映,公道自有人心在。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内,既要阐述案例,又要综合分析,还要解决问题,要想讲得好很不容易。因为只有干得好,才能讲得好。这种“形散神不散”的演讲,有利于把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客观真实地展示出来,让推荐人员全面了解干部的认知能力、决策能力和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从而明确取舍的“尺寸”,提高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利于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适”的目标。
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的推荐选举中,由于参加推荐的人员对被推荐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缺乏深层次了解,导致“选谁”与“不选谁”的标准把握不清、随意性大。一些干部为了增强推荐人员对自己的“认识”和“印象”,往往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找关系 、套近乎等“小动作”为自己拉票。而一些参加推荐的人员对少数干部的这种行为认为是“人之常情”,动了“恻隐之心”,以为是在做成人之美的“好事”,是“帮人一把”、“送人一程”。殊不知,其结果只能是导致破坏党的组织原则现象漫延,滋长干扰民主推荐的不正之风,影响党的事业,害人又害己。
解决拉票贿选的问题,既要“堵”,更要“疏”。一方面,要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严肃查处,让拉票贿选者“偷鸡不着蚀把米”,让浑水摸鱼者“竹篮打水一场空”,让投机钻营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另一方面,要健全“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的认定机制,主动为干部搭建公开展示的平台,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进行公正合理的引导,变“幕后拉票”为“台前亮相”,真正落实好推荐人员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他们能够综合考虑、比较分析、科学印证、慎重选择,着力防范“人情票”、“糊涂票”、“关系票”等现象的发生,从而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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