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西藏日报:为官的“父”“子”辨

崔士鑫
2013年08月01日11:00   来源:西藏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原标题:为官的“父”“子”辨

  近日,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专家讲课,听到专家提出了一个新观点:都说党员干部要做群众的儿子,但也不妨做做群众的父母。因为父母对儿子的感情是最真的、无条件的,儿子对父母的感情,那就不一定了,现在不是还有“啃老族”吗?所以我听到谁说他要做这里老百姓的儿子,我就有点担心了!

  专家的话有一定道理。做人民的儿子,可以说是我们党的宗旨的形象化说法,是共产党人所追求的崇高境界、伟大情怀。然而也有极个别党员干部,嘴上说是人民的儿子,或许也算是人民的儿子吧,但这个儿子却是个“啃老族”、“损老族”,尸位素餐,予取予求,父母还根本管不了他。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有人认为做好“父母官”的说法有封建意识,或许倒比那些自称是群众儿子的人强些。

  不过,提倡当“父母官”也有一定风险。毕竟这个“父母”不是因血缘关系而形成,那种感情不是出自天然和本能,而有赖于不断的教育和培养。如果有人以“父母”自居,把扶养责任丢在一边,却拿出封建大家长、老太爷的范儿,理直气壮地大权独揽,说一不二,老百姓势必更苦不堪言。这反不如把官员当儿子更好些,起码在名分上好管一点,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可能。如果再能把钥匙也交到“父母”(群众)手里,你不尽扶养责任,反而“啃老”、“损老”,就断了你的生活来源,让你知道到底是谁在养育你,那效果就会更好。

  干部对群众,如果能如父母般慈爱无私,又如孝子般听话尽责,自然是最理想状态。但也要防止出现最坏结果:如顽父般暴虐蛮横,又如孽子般规求无度。要达到理想状态、避免最坏结果,必须教育与制度并举。更重要的是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搞法制靠得住些”。

  一方面,要用持续不断、切实有效的各种方式的教育,让我们的党员干部真正树立“事人民如父母”的心态,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要用制度和法制,赋予人民群众以“父母”的威权,至少可以做一些设计科学、范围适度、结果公开、不走过场的定期测评、民意监督之类,即使不会让你马上下台,也得让你出出汗、受受惊,让为官者对群众有敬畏之心,不敢逾矩胡来,从而认清自己的位置,明白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清廉自律、夙夜在公,切实搞清楚“我是谁”。不要忘乎所以,变成自我感觉良好、高高在上、弄权贪利,为群众所不耻的“官大老爷”。

(责编:吴思瑶、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