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教育厅,冯哲身兼审计处处长和财务处副处长两职。在同事眼中,他是一个不事张扬、严谨平和、颇有人缘的“老好人”,以至于他案发后,有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单位谁出事,也不会想到是他。”(据7月30日《检察日报》)
收取贿赂227.7万元,另有798万余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冯哲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听闻之后,连冯哲单位的同时都咋舌傻眼,身边的“老好人”也贪赃枉法落马。
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干部,冯哲以勤勉内敛、朴实谦和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好感,也铺平了升迁的道路。但是由于家庭生活上的自卑,慢慢地冯哲心态失衡,随着权力的滋长,冯哲因为2000元开了权力自肥的贪婪之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冯哲的落马,“权、钱、色”酿的苦果。因为身兼河南省教育厅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副处长两职,冯哲手握大权,成为争相贿赂的对象;因为来者不拒,和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勾肩搭背,冯哲自甘堕落,受贿227.7万元,798万余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因为放纵,冯哲生活也变得糜烂,包养了比自己小15岁的情人。冯哲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开贪婪之门,也把自己葬送在自己挖的深坑里。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冯哲的落马,再次告诫领导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即便平时伪装的再好,隐藏的多深,只要你触犯了党纪国法,终有一天会东窗事发,等待的必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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