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众话题】“怕领导不怕法律”的可怕暗示
据7月2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广东东莞虎门原镇党委副书记郑敏华在佛山受审。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郑敏华受贿人民币40万元、港币90万元。郑敏华表示悔罪,但又觉得自己有些委屈,称如果不收钱,怕引起上司即镇党委原书记(已被双规)的猜忌和为难。
其实,自己受贿了,还觉得是迫于无奈的大有人在,此前便有落马官员为自己受贿辩解称“我收钱是不想成为他们的敌人”。听起来似乎很荒唐——谁也没拿刀逼着你受贿!或许这些人的辩词有夸大成分,但诸多官场窝案却让我们不得不审视,这种辩解确实存在着现实土壤。
经济上,有一种说法叫“利益共同体”;江湖上,也有一种哥们义气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同说法背后,实际上就是一种利益捆绑所产生的共同防御和共同开发。
说实话,我有点同情这位镇党委副书记,在目前的官场考核体系中,不跟自己的顶头上司站在一起,搞好关系,下场可能会很惨。因为在一些地方,对干部的任用、选拔、考核等,上级领导的意见往往非常关键,有时候领导的一句推荐甚至要比干出很多实实在在的成绩更容易改变一名官员的命运。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明目张胆造假,栽无根树、给荒山喷绿漆也要讨好领导的原因。当领导的影响力比制度的作用还强大时,自然会有很多人宁愿选择依附领导,与领导共进退。
当然,怎么搞好与领导的关系,光是配合工作、听话,远远不够。一些领导选人是很有门道的,要想彻底入领导的法眼,让领导从内心接纳为“自己人”,就必须要与领导捆绑利益。只有大家都拴在一条绳子上,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才会得到真正的“信任”。这是一些地方官场潜规则的重要内涵之一。
宁可违法,也不敢得罪领导,这种充满人治色彩的管理模式里,所蕴藏的违规风险很大。当人治的现实剿灭了法治的理想后,剩下的就是唯领导马首是瞻。
我们可以说这位镇党委副书记是在狡辩,但我们同样应该清楚这种狡辩所基于的制度缺失和法治缺失。如何弥补制度和法治的缺失,远比处理一个干部更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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