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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发展经济不能以“污染下乡”为代价

吴学安
2013年07月18日15:13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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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围绕环境保护有关问题作报告时说,农村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全国4万个乡镇、近60万个行政村大部分没有环保基础设施,每年产生生活污水90多亿吨,生活垃圾2.8亿吨,不少地方还处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状态。(《京华时报》7月10日)

  时下,“污染下乡”最严重的地方,恰恰是发展愿望最迫切的地方。一些带来短期财源和就业机会的污染企业被取缔关停之后,地方经济受到了冲击。一些经济较落后地区为了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饥不择食地盲目引进此类污染企业,甚至不惜以破坏环境作为代价。与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相伴,10年前关停并转的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等“十五小”行业,在一些地方大有卷土重来之势。由于盲目追求发展,一些地方重又陷入“先发展后治理”的怪圈。由于污染企业的到来,许多原是青山绿水的村庄,已变成了污染重灾区。对此,环保人士无不忧心忡忡,要税收,要GDP,要政绩,忽视环境承载力和环境保护措施,这样的发展指导思想让人深感担忧。

  保护和改善环境,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比贫困更可怕的负担。如果说,贫困只是影响到农民的基本生活,而环境污染已经危及到他们的生命安全。一方面,“污染下乡”不仅直接污染农村自然环境,使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系统雪上加霜,更为严重的是,污染物的积累和迁移转化,还会引起多种衍生的环境效应,给老百姓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愈演愈烈,农民的身体健康日益受到严重威胁,而他们正当的维权通道往往被堵塞,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一些农民的情绪变得越来越激动,极易引发偏激维权行动,从而严重影响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

  严控“污染下乡”,建设美好家园,需要正确看待和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更需要政府多方给力:一是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布局,实行污染集中控制与治理,消除监管“真空地带”。二是要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生态经济,创建生态企业,对没有排污设施的微小企业可通过股份制的方式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十五小”死灰复燃。更主要的是,要摒弃那种片面的“唯经济增长论”,确立正确的发展观念和政绩导向,让地方主要领导履行好环保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将对政府官员的问责制度纳入环保执法程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那些无视生态环境的政府官员构成监督,使他们不至于继续将破坏环境作为攀登仕途的阶石。吴学安

(责编:杨丽娜、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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