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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治理整治” 依法为要

陈学慧
2013年07月18日09:49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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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广西贺江跨省水污染事件爆发之前,贺州市曾组织过9次专项整治,但沿岸仍然分布着110家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小矿企业,其中97家竟然是无证企业。显然,专项整治走了过场。

  对我们来说,“专项整治”这样的词并不陌生——每到节假日临近,会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每到春耕之时,会有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每到夏季,会有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等等。还有各种领域的专项治理,比如,国税总局自本月起集中开展虚开、骗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安徽安庆市开展整治网络谣言工作;河北衡水市开展餐饮消费环节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整治”、“专项治理”等,对打击一些经济社会突出的违法违规现象,的确能够在一段时间里发挥威慑作用。但如果不能与健全法规、严格执法、监督到位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很有可能整治时像“秋风扫落叶”,过一段时间后就会“春风吹又生”了。

  依法行政是政府高效运作的保障。“专项整治”、“专项治理”是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集中打击。整治,表明的是政府坚定的立场,代表的是民心和民意,如果整治流于形式主义,甚至成了应付媒体和公众的“对策”,不仅达不到效果,还会失去政府的公信力。整治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法制是否健全,执法是否严格,加强监管是否常态化。

  新一届中央政府在履职之初庄严承诺,“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如果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在平常,许多工作都能做到事半功倍。

(责编:杨丽娜、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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