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检察日报:莫让建议办理成为代表负担

孙轩柏
2013年07月15日15:05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以下统称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形式。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完善,“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都非常重视,各地人大常委会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不断加大督察力度,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和实效性得到了较大提高。但由于建议办理的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部分建议办理正成为一些代表的负担,甚至有代表坦言:“以后不能再轻易提建议了”,这种现象应该引起重视。

  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建议办理办法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通过对建议的督察督办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但办理实效一般都由提出建议的代表来评价,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要么让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办理,要么在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按时完成办理工作的承办单位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代表工作,上门解释、邀请座谈、甚至请吃送礼,这既严重影响代表的工作和休息,也败坏了社会风气。而面对承办单位不厌其烦的“骚扰”,很多代表即便对办理效果不满意最后也只能违心地表示满意,以致建议办理成了代表的负担。

  要改变这种局面,笔者认为需要对代表建议办理制度进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的效果不能仅有代表说了算。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代表在参加会议前,都要广泛走访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代表议案和建议。可见,代表提出的建议不仅仅是代表个人的意思表示,更是全体选民集体意志的体现。因此,对代表建议办理效果的满意不满意不能仅由代表个人说了算,应该建立一种新的建议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如选民代表或该建议直接受益的群众来进行评价,让代表只负责提出建议,这样一方面让代表从建议办理中彻底解放出来,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更好地为民履职,另一方面,也能加大承办单位的压力,让承办单位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办理工作上,而不是想着怎么去“公关”、做代表工作上面。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