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再次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杀人案,此案因被告人王书金落网后,主动供述自己是18年前聂树斌强奸杀害康某案的真凶而备受关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坚持认定,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在此之前的1995年,聂树斌已因奸杀康某而被枪决。(7月11日 《长沙晚报》)
生活有时候就是如此充满戏剧色彩。一向只有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检方千方百计搜集证据证明其有罪的,如今倒反过来了,嫌疑人承认有罪,检方却拒绝认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件相当诡异的事情,也难怪此案的每一次开审都会牵动亿万公众的目光。
从目前来看,尽管王书金在不知此案“已破”的前提下,详细供述了案件细节,并指认了现场,很可能就是真凶。但检方认为从杀人手段、尸体特征、作案时间等方面来看,他的供述都有出入,所以认定王书金并非此案真凶。一时间,到底孰真孰假,孰是孰非,真相依然有若雾里看花。
一桩案件会出现两个凶手,原因并非偶然。在聂树斌一案宣判过程中,聂家人和被害者家人就曾提出质疑,聂树斌本人也不服审判。据媒体报道,当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其家人在前往探望时才得知消息;聂树斌母亲多次申请拿到判决书,却长期遭到推诿。如果不是之前的细节令人产生疑窦,或许王书金后来的供述,也不会引发舆论关注甚至是相信,最多只算是个笑话。但正因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以及前不久平反的浙江“张氏叔侄案”,让公众看到了冤假错案产生的可能性。而在聂树斌一案审判过程中,又有类似冤假错案的细节,公众对于王书金的供述才会半信半疑。
但另一方面,如果王书金是假认自己为真凶,也并非没有缘由。就算他不是杀害康某的真凶,也足以判处死刑,可如果王书金此次供述的细节就是真相,其律师很可能为他赢得一点赎罪的机会。正如其辩护律师所说:“王书金对石家庄西郊玉米地这起案件的供述的目的和意义不在这起案件的本身,王书金没有因为公诉机关对这起案件不予指控而心存侥幸或者沾沾自喜,而是遵循了实事求是的这一基本原则,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应该认定这种行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法律价值。”如果王书金并非真凶,他把这个案子揽到自己身上的目的也就在于此,因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才有机会要求被减刑。
各种错综复杂的背景和原因交织在一起,才使得这一案件成了一桩谜案、奇案。但无论真相如何,一桩案件出现两个凶手,对检方都是一次巨大的考验。不得不说,嫌疑人坚称自己是凶手,而检方拒绝认定,这是一种令人汗颜的尴尬。走出王书金案式的尴尬,需要司法机关在每一次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都以充分的事实证据为依托,都能有底气向公众公开过程,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同时还需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身份尴尬。拿王书金一案来说,如果案件能够交由第三方审理,或能赢得更多的信任。
目前,“王书金案”已宣布休庭,期待在后续审理过程中,河北检方能用充足的证据去回应质疑,而法院亦能用公正的审判维护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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