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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审计署自曝“家丑”的底气

秦淮川
2013年06月25日16:26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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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24日公布了本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结果。检查发现,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6.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问题金额1957.43万元。(今日《长沙晚报》)

“审出谁就公布谁,是惟一公平的做法。”国家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曾这样说。多年来,审计署甫一公布审计报告,无不受到坊间关注和好评。原因在于,审计报告不为尊者讳,真正做到了审出谁、公布谁。审计部门守土有责,审计人不徇私情,“审计就是国家财产的‘看门狗’”才不是一句空话。

不过,随着审计越来越常态化、制度化,不少人也在发问:谁来审计审计署?不管这种发问是尖刻的诘责还是善意的询问,都是一个值得思索的命题。审计署没有监督也会腐败,因此需要审计;审计署并没有资格享有免于审计的特权,“己不正,焉能正人?”如果审计署不被审计,在审计其他部门时,怎能理直气壮?

其实,审计署并未拒绝外部监督。2007年,李金华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审计署决定请其他部门对其进行审计。此前修改《审计法》时,审计署已主动提出,希望加上“由某个部门对审计机关进行定期审计”的条款。

自己审自己不太可靠,由其他部门审,才能令人服膺。审计署此次自曝的问题,并非由其自我审计,而是外力审计出来的。据报道,2013年3月至4月,审计署经监察部同意,委托驻署监察局牵头,由中央统战部推荐、审计署聘任特约审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检查组,对审计署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审计署本级及所属京津冀特派办、沈阳特派办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检查。这样的外部检查相对独立,能够保持公正。

近年来,审计署为打造自己公信力颇为用心。比如,2011年,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这是审计署历史上首次尝试评价自身的投入产出情况。2011年,审计署公布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被赞为中央部门公布内容最详尽的一次。联系到此次审计署自曝“家丑”,这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行动,令人欣慰。

“审计如医生,挑病为治病”。审计署审计出了相关部门的问题,相关部门就应该纠错,责任人就应该承担责任;同样的逻辑,审计署自己被检查出了问题,审计署也应该纠错,相关责任人也必须承担责任。“廉生威”,一个干净、健康和公正的审计署,才有公信力,才不会辜负公众所托。

(责编:杨丽娜、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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