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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维护公共秩序贵在自觉

蔡竹青
2013年06月25日14:15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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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自由式过马路”广遭诟病,引起社会广泛重视。

人的素养,往往体现在小节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古训,依然有深刻的现实意义。社会的正常运转,除了法律法规的保障,还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检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公民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既有利于形成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初,韩国的社会秩序非常混乱,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抽烟,乘车时抢座、打架等现象屡见不鲜,1988年,韩国政府为了办好汉城奥运会,并向全世界展现崭新文明的民族形象,痛下决心整治不良风气,一旦发现上述现象严惩不贷;同时,还开展了“铺天盖地”的宣传教育活动。结果一年时间不到,国民整体素质就有了很大提高。

我们整治“自由式过马路”,除了建章立制、规范行为,更重要的是提高人的文明自觉性,应充分发挥学校、街道、社区和乡村等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强化对人们的教育引导,让公共秩序成为每个人心中不可逾越的“雷池”,人人自觉自愿地遵守与维护,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加文明和美好。

(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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