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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师德划出红线不如守住底线

张玉胜
2013年06月25日11:04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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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校长性侵幼女、教师体罚学生等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教师素质问题的广泛关注。就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年内将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为师德划出 “红线”,越线教师将受到严惩。

建立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对教师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提出明确界定,的确有规范教师行为、净化教师队伍、遏制校园乱象的良苦用心。教育主管部门推出这一改革举措的初衷无可厚非。但教育部为师德划出考核“红线”的设想,却招致社会公众和业内人士的广泛质疑。师德建设还需要另划“红线”吗?划出师德 “红线”就能规范教风师德吗?在笔者看来,划出师德“红线”不如守住教师“底线”。

就现有的法律体系而言,无论是《教育法》《教师法》,还是《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载明了教育的基本原则、教师的职业道德,以及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惩处条款,只需严格依规施教、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即可把握方向,整治乱象,实在无需法外设线。

对于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行为,各地也早有处罚规定。屡禁不止主要缘于这些行为的证据难觅、边界模糊,而更重要的是受“应试教育”大环境制约,以及“不输在起跑线”的认知扭曲。至于教师体罚、性侵学生等恶行,已不只是有悖伦理的道德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范畴。

应该说,诚实守信、天理良知,是为人的行为底线。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号和“传道授业解惑”的特质考量,教师的底线应该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底线就是 “红线”“高压线”。逾越底线就要受到问责、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说,底线频频失守关键在于监管不严、惩罚不力。

教育部为师德划“红线”,如同先前许多地方为公务员德行立 “规矩”一样,纯属多此一举。人们常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忌惮“红线”不如敬畏法律。尽管师德拯救的确需要大力加强对教师德行操守的素质教育,但前提必须是将教育真正纳入法治轨道,全面落实有关教育和教师的一系列行为准则与法规制度,尤其是要以依法治教的威慑力切实守住教师底线,这才是遏制师德沦丧、致力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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