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此前担心的事情,没想一语成谶。眼下,北京出租车调价已经完成,虽然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出租车公司不得借机涨份儿钱,但已有的哥反映,部分出租车公司以上涨维修费、让司机自己上保险等方式变相涨“份儿钱”。昨天,市交通委表示,出租车公司不得变相涨份儿钱,更不许借更新车辆涨份儿钱。司机如发现公司涨份儿钱或变相涨钱,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调价方案实施之前,出租车司机就有两点担心:一是担心提价后客源会否受影响;二是方案中的利好会否被公司蚕食。于前者来说,“按照2006年租价上涨的经验,涨价后至少有两三个月时间人们不适应,打车的人会减少,而且减少的不会是个小数”。这段时间以来,起码短途乘客确有更为保守叫车的趋向;于后者而言,似乎是明晃晃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有的公司是每月陡涨了维修费,还有的公司给司机的油补不返现金、只返指定加油站的油卡……文雅一点的,跟司机玩“借钱”;粗暴一些的,直接告诉你加钱拿车、不服走人。
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既然新政出台之前,舆论及媒体就提醒过相关部门,出租车公司很有可能坐收“渔翁之利”,轻飘飘的几个“不得”如何、并不能吓唬其寻租之心,那么,为什么没能采取更得力的前置性防范措施,及早守护住司机好不容易的血汗所得?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中,北京明确要求,要“改革完善承包金制度。制定承包金改革措施,明确净承包金含义,规范企业成本核算,控制企业利润水平。建立净承包金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公布净承包金标准,合理提高驾驶员收入水平”。那么,当前这种如此便宜地“暗度陈仓”的姿态,仅仅说明出租车公司见钱眼开吗?
最要命的是,对于出租公司以保险费、维修费等名义变相涨份钱的做法,相关专家表示,这种做法尚未构成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租车维修、加油等费用做出强制性禁止规定。份钱是定量的,其它费用是变量,问题是这都是司机必须要埋单的两个“量”,禁止涨份钱,岂不是早就预留了变通之计?
这当然不是说地方发改委或交通委本意如此,也不是说调价方案对出租车司机就注定是纸上画饼,而是善政要兑现初衷利好,恐怕不能仅仅喊几个“不得”如何的口号。
一方面,如果没有制度性的规制措施,给司机涨福利的想法几乎都会被各种潜规则吞噬。就像调价前的各种担心,显然并没有因为相关部门的“决不”表态而撤走。面对可以预计的漏洞,仅仅表态为“可以举报”,并不见得是个好主意。一是因为举报司机利益攸关,不可能没有顾忌,这就像要求在职劳动者举报单位不发加班费一样不靠谱;二是即便维权意识和维权通道足够理性,但很多“变相”之策未必能一眼望穿,靠举报去挂一漏万,很没效率,也不现实。
另一方面,眼下的“各显神通”,看似指向调价后的利益配置,根本还在于依托在份子钱之上的出租车管理体制。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所言,一切症结与积弊的终极解决办法,还是出租车数量和价格管制都要放开。“顺序是第一步要降低份儿钱,然后是适当提价,放开价格管制,最后是放开经营许可的限制,放开数量管制。”寄生在悬疑重重的份子钱之上的,是公平合理的管制与分配机制。譬如此前,出租车司机代表李文岩在听证会中就提供了以下一项数据,“我是单班司机,5175元的份儿,咱们按《劳动法》来说,除以20.9天,除以8小时,我一小时的份儿钱是30.95元。”李文岩用这个数据证明,如果不延长劳动时间,出租车司机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务。
打车难是个复杂的问题,份儿钱也是个历史问题,但不管是怎样的问题,从北京到上海、从杭州到深圳……历史一再说明,出租车上的纠结,任何再好的方案,都抵不过对管制机制的反思。(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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