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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朔州爆炸事件中的未竟之问

2013年06月21日08:56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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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燃气爆炸事件!19日21时20分左右,山西朔州一家试营业的饭店发生爆炸。目前,已有157人送医观察和接受治疗,其中2人死亡,12人重伤,5名轻伤者已经出院。根据现场情况,这次爆炸事故的原因初步确定为天然气管道爆炸。(6月20日新华网)

事故当前,救死扶伤当然是最要紧的事情。然而,朔州的爆炸声,除了死伤现状的触目惊心,其在“燃气爆炸事故”中扮演的多米诺骨牌一样的角色,更令人愤而难平。短短不过几天时间,6月11日上午7时26分左右,位于苏州市苏福路的苏州燃气集团下属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一楼的职工食堂厨房发生爆炸,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如果说苏州尚且较远,同样在山西省,去年11月23日19时,寿阳县一家名为喜羊羊的火锅店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14人遇难……绕不开的一个追问是:为什么燃气爆炸事件此起彼伏而不得消停?

一个风险社会,从概率上说,爆炸也许可以归咎于意外的“理性”。但当这些频繁的燃气爆炸事件串联在一起、当那些鲜活的生命瞬间因大火而消逝,我们还是想追问一个核心问题:这些因燃气泄露而引发的爆炸事件,果真是不可避免的吗?譬如朔州爆炸事件:一者,爆炸事发于“试营业”的饭店,按理说,这样的饭店刚刚经过审批与考核,最不应该在燃气泄露上出问题,但偏偏意外事件倏忽而生;二者,据说事发饭店不远处就是地方质监部门,燃气安全自然也是职能监管之类,为什么眼皮子底下的饭店还是发生了本不该发生的事情?

真相未明之前,当然不应无妄揣测。问题是,远处的爆炸声刚刚才结束,为什么就是警醒不了身边的风险意识?提到安全事故,我们自然会联想到著名的“海因里希事故法则”: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认为,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简而言之,事故背后,一定能找到若干疏于防患、怠于监督的蛛丝马迹。譬如有网友发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内使用燃气需要安装燃气报警器,为什么层出不穷的因燃气泄露而爆炸的安全事故中,几乎没有见到报警器发生作用?这究竟是生产者掉以轻心,还是监管者懒得较真?

结合时下的语境观之:在我国香港地区,一个病人的身体不适就能令港府相关部门警示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为什么内地死伤数众的爆炸事件,偏偏激不起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有的敏感与警觉?生活不是电影,风险社会不等于随处为《死神来了》布景。朔州爆炸事件已然发生,时间无法逆转,但鲜血淋漓的历史,起码总该为更安全的明天提个代价不菲的醒。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责编:方蕊娟、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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