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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原来执法不等于罚款

2013年06月21日08:42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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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看到罚单,不仅不恼,还要将它收藏起来。这样的咄咄怪事就发生在山西太原。原来,这是一张由交警任建刚开具的“温情罚单”。上面不开罚款金额,而是写着很有爱的四个字“下不为例”,进行警示教育。据记者了解,三年来,他已开具近万张这种“温情罚单”。(6月20日《生活晨报》)

任交警的做法让大家万分惊讶,颠覆了国人这些年对执法的认知,也重申了一个常识:原来,执法并不等于罚款!虽然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将执法规定为罚款,但在公权部门执法过程中,罚款的举动可谓频繁,频繁到近乎可以把执法与罚钱划上约等号。

不可否认,作为惩罚措施之一,罚款有一定的作用。但罚款绝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执法的最佳途径。执法的终极目的,在于督促人们遵守法律法规,从而产生社会纠偏、摆正正义的结果——教化的涵义很突出。但现在许多公权部门在部门利益的驱使下,动辄罚款,将执法变了味,演变成了创收敛财的工具。

执法决不意味着就要罚款,这是必须省思的常识,以交警的执法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除了罚款等之外,还有警告,“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可见,这些“温情执法”并不是执法不严,而是真正领会了法律的本意,恪守了权力的用度。

执法的方式不只是罚款,执法更不能止于罚款,只剩罚款的执法更像一种懒政。往往许多公权部门罚过款后,就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责任和义务;许多单位交过罚款后,就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通行证,这无疑是对法律的亵渎。

让执法回归正常,体现执法温度,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去解决各项问题,才可真正推动中国的法治进度。□毕诗成(专栏作者)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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