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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公务员薪酬改革不能“言涨不言降”

余樵夫
2013年06月20日17:09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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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正在筹备之中。据接近人社部人士表示,此次制定的公务员薪酬改革方案,重心将在于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最主要的两个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21世纪经济报道》6月19日)

此次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是在2006年实施的上一轮改革的基础上做出重要调整。从报道看,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值得期待———

一者,七年前的那一轮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颁布了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其工资标准强调职务与级别,即当多大的官,拿啥级别的钱;级别越高,薪酬越多。但对基层公务员不公平,会“引领”他们都去挤行政职务晋升的独木桥。但是,能够从普通科员最终晋升至正处、正厅级官员的毕竟是凤毛麟角。而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规定,薪酬高低不再“唯职务论”,届时,有些人即便当不了多大的官,工资也不会低。

二者,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旨在规范津贴,缩小中西部差距。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资源、财政状况不同,津贴、补贴发放额度也不相同。目前省与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贴相差3-4倍。所以,调控地方津贴补贴,可以缩小公务员地区间收入差距,解决公务员分配领域的内部公平问题。

毫无疑问,新一轮薪酬改革让更多的公务员体验到更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看到了涨薪的希望。但是,公务员薪酬改革,不能“只言涨”,而“不谈降”。公务员薪酬改革不仅要彰显公平合理与科学的原则,还要体现赏罚、奖惩分明的原则。对于那些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公务员而言,薪酬应该涨涨。但也有一些公务员工作不称职;有的“吃空饷”;有的长期偷偷在外开公司;有的在单位混日子……像这些公务员即便不辞退,但也不能凭其老资格,占尽薪酬改革政策的光。

薪酬改革,一定要破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薪酬能升不能降等沉疴积弊。在新一轮薪酬制度改革中,要浓墨重彩进行制度设计,对那些不作为、无作为,甚至不在岗、不称职的公务员,要降低他们的薪酬,甚至剔除出公务员队伍。如此,薪酬改革才能更公平合理,更能激发广大的公务员积极向上,一心为公。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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