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一步,众所关注的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正在筹备之中。接近人社部的人士6月18日向记者证实,根据今年2月份国务院批转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工作任务,人社部目前正在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6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此次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若能进一步做好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提振基层公务员士气、规范透明公务员薪酬的作用。
然而,对普通公众来说,他们更为关注的是,当前的公务员薪酬改革,在规范、公开工资及津贴等问题上继续可能留有制度后门,使初衷良好的改革,在一些地方沦为简单的为公务员涨工资。
比如激励机制制定的问题,要足够科学合理。报道中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刘军胜称,“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能够从普通科员最终晋升至正处、正厅级官员的毕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人晋升机会有限”。很显然,这是一句大实话。
基于这样的事实,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将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政策。但由此延伸的问题是,如果相应的级别与职称考核未能做到足够科学合理,规则被权力之手把弄得“翻云覆雨”的事,难言不会大面积发生。
还比如弥合地区差距的问题,要规范更要透明。从报道中可知,由财政预算确定分配的公务员工资属于二次分配领域,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公务员地区间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是补贴津贴差距过大。秉承“限高、稳中、托低”的思想调控地方津贴补贴,强调弥合级别和地区间的差距,更要强调进一步理顺公开透明的问题。
比如在有些城市不同单位公积金缴存差距竟达141倍的情况下(见6月18日《中国青年报》),面对如此这般一再引起争议的车补、公积金等差距过大的问题,此次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显然应该更多强调严厉规则与刚性公开,唯有如此,级别和地区间差距过大的问题,才能得到逐步向好的解决。
当然公众更大的期望还是,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一步,此次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在激发公务员群体更好提供公共管理与服务生机与活力的同时,能为更进一步、更广层面的收入分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从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可知,去年年底,在被寄予厚望的《工资条例》因垄断行业反对夭折后,人社部决定另辟蹊径,先参照草案逐步推出工资支付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等多项法规条例,在此基础上,再制定更为完善的工资收入调控的综合性文件。
面对收入分配改革屡扭不顺、进展迟缓的现实,公众的理想预期是,以此次理顺公务员薪酬体系为契机,更进一步、更广层面的收入分配改革,能够更多地突破既得利益之手的干预和掣肘,用更为迅捷有力的积极作为,成就普通公众更多分享“提低、扩中、控高”收入分配改革成果的梦想。(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