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基础,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千百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共同生活在这片热土上,亲如兄弟、情同手足,休戚与共、和睦相处,一起为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洒下了辛勤的汗水。历史反复证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反之,民族团结遭到破坏,就会导致社会动荡,发展停滞,各族人民遭殃。半个多世纪以来,正是因为我们不断增强和切实维护民族团结,我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才获得了大发展。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民族地区大发展的时期,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时期;民族地区大繁荣的时期,也是民族大和睦的时期。西藏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也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族兄弟是一家,只有团结一心,维护民族团结,西藏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当前,西藏正在从加快发展走向跨越式发展、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处于历史上发展和稳定的最好时期,正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新形势新任务,对于我们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
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国家主权统一、人民当家做主和西藏地方自治的有机结合。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
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要继续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特别是“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进寺庙,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性思想教育,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观念;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隆重表彰对民族团结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好导向,营造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好氛围;要加强境外藏胞工作,最大限度地壮大境外藏胞中的爱国力量。
团结固则百业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是事关西藏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历史和现实已经并将继续昭示我们: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福;分裂动乱,是各民族之祸。民族团结,对于我区各族人民来说,犹如空气和阳光,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奋力推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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