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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评论员:法律是保障权益的基石

2013年06月08日11:19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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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权益的法律攸关职工企业双方的实际利益,是维护各自权益的重要基石。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弱势一方的职工进一步加强了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了保护职工权益的措施,使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从纸上落到地上,这也是该条例的最大亮点。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实施和运用,实施的结果要靠监督来检验。

职工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学好劳动法律法规是维权的重要前提。在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维护权益根本上要靠法律的正确运用和实施。运用法律就得知法、懂法,不主动增强法律意识,不掌握法律知识,就不能维护和确保自己的权益。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利益的公民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企业要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和法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这既是社会责任的要求,更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应积极就劳动标准、劳动条件以及其他与劳动相关的问题,在遵循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主动与职工进行沟通、协商。

法律监督机关要认真监督法律落实。作为政府一级的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劳动监督机构的职能,加强劳动部门的劳动执法力度,定期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检查。对严重违反用工制度、不签合同、不申报等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力度,不仅要面向用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和劳资人员进行培训;也要面向劳动者,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杨丽娜、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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