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便称“临时工干的”,“临时工”成了“替罪羊”,这种状况有望在南京终结。
该市规定,全面清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今后凡擅自招用编外人员的也要受到追责。广州本月也规定,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近些年来,一些社会事件中接二连三出现临时工的身影,前仆后继地“顶缸”、担责。有网友戏称:临时工觉悟高,有啥责任一肩挑;临时工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临时工任务多,甘为领导背黑锅……对于这些,网友称之为“临时工现象”。
为什么我们可以经常看到临时工的影子?一方面,一些行政部门工作任务繁重,人员有限,长此以往,开展工作总是人手短缺,就有招聘临时工的现实理由;另一方面,使用临时工成本低,“节余”出的经费既可补贴办公费用,又可发放职工福利,又是一个“主观”因素。
在各种因素支配下,临时工乱象已经演化到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一些用人单位屡屡打起“擦边球”,临时工干的活越来越重要,甚至拥有了本不应有的执法权力,而在少数地方,临时工们还成了基层行政执法的“主力军”。一旦出事,就屡屡被当作替罪羊,而在无形之中却大量透支政府信用。
南京的做法,是把好“入口”关。 “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通过清理、减少临时工使用,在实质上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广州的做法,再深入一步,杜绝临时工、合同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执法,这既是对当前执法乱象的整治,也是对执法部门下放执法权的约束,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意。
总之,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失责便失权。清理临时工,将临时工排除在执法队伍之外,都还仅仅是第一步。要实现文明有序的行政执法管理,还需要相关部门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整个行政执法体系的改革创新。
另外,大量存在的临时工,也给这个群体本身制造了诸多弊端: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劳动者都应该是平等的,尽快遏制临时工乱象,也能够让所有的劳动者体面劳动,共享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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