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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清理“临时工”的多元价值

蒋璟璟
2013年06月06日15:19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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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华西都市报评论员)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6月5日《人民日报》)

在时下,“临时工”俨然成了顶包专业户。在此语境下,广东等地释放出清理合同工、临时工的政策信号,自然极易赢得正面评价。

但需要厘清的是,广东此番拿临时工“开刀”,或许仍和公众内心期待有所区别。对照相关要求,其具体表述是“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理论上,在此轮清理后,广东那些“非执法岗位”上,仍会一如既往存在相当数量的合同工、临时工。

即便如此,广东有选择地清理临时工,其间逻辑依旧值得认可。长期以来,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因其极差的业务能力与履职形象,已给民众造成了不佳观感。且,职能部门聘用临时工执法,本质上乃是将执法权转授、外包——若从法理角度说,此类举动本身就涉及违法。而从实践过程来看,大量编外人员的存在,客观上也助推了一些“执法机构”自我扩权的倾向。

一直以来,行政执法队伍臃肿冗余、鱼龙混杂,既大大消解了执法者的公信和权威,也有悖于“简政放权”的趋势。尤须引起重视的是,因临时工身份模糊,无法如正式工一样享受财政供养。因而,面临“生存压力”的他们,极易借执法之名行创收之实。某种程度上,“执法经济”的大行其道,恰是肇始于此。

清理临时工,既是为了排除公职部门惯用的、敷衍民意的道具,也传递了行政系统走向专业运作的意志。于此,即便前路漫漫,亦当勉励而行。

(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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