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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保护公民信息需大力提升安全等级

2013年06月06日09:49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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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岳/画

2012年6月,上海奉贤公安分局在审讯一起非法经营现货黄金案时,发现受害人来自全国各地,均是由犯罪嫌疑人通过网上操作,实施非法经营黄金买卖犯罪活动。警方通过深挖,获知犯罪嫌疑人通过QQ购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资料,这起10亿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被贩卖的案件由此案发(6月5日《法制日报》)。

事实上,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肯定不是公民个人四处张扬所致,也并非自己不慎把信息丢在了大街上被不法分子捡拾后所利用,只有那些有权知晓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单位及员工,才能获取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再从事那些见不得人的贩卖勾当。由此来说,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需要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关口”整体前移,从堵塞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被买卖的两个“漏洞”抓起,以此大力提升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等级”。

一方面是要堵塞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漏洞”。这个“漏洞”主要存在于能够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机构及员工。对于经常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应当建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并且承担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对于能够接触到公民个人信息的员工要加强监督管理。唯有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上升到铁的纪律,才能使员工保持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敬畏。

另一方面是要堵塞QQ等网络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漏洞”。其实,有时浏览一些网站,总会发现一些买卖个人信息的“小广告”。就公民个人信息被贩卖的问题来说,我们不能总等着一些其他案件的案发或者是被牵涉出来,才去查办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案件,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而是应当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与违法犯罪分子展开网上较量。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现实生活中的大事,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被贩卖,暴露出监管不严、法规不威、查处不力。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执法层面,乃至行业管理层面,都应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上大力提升保护的“安全等级”,都应在职责范围内有所作为。不然,类似贩卖10亿余条公民个人信息之案将不会是最后的一个案例,今后或许还会出现更加令人触目惊心的大案要案,被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也将更加难以计数。

(北京 唐卫毅 读者)

(责编:常雪梅、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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