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辽宁日报:少用点“要”字也是转作风

吴明录
2013年06月05日11:26   来源:辽宁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长期要求,转作风涵盖很多方面,窃以为在适当的情况下少用点 “要”字也是转作风。

言为心之声,行为心之迹。时下,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好用“要”字,绝非偶然为之,有其根深蒂固的认知原因,它是其“官”念、“权”欲的一种折射,从某种角度去审视,就是其世界观、方法论的真实反映。

居高临下,表达着特殊的身份诉求。对部下讲话时,不是谈“希望”就是提“要求”,而且有些讲话既不摆事实,又不讲道理,张口“必须”,闭口“一定要”,套话连篇。撰文没有多少说服力,更没有什么感染力,被谓“官腔”。凡此种种,皆因陷入居高临下的认知误区,自觉不自觉地表达着特殊的身份诉求。言行举止习惯于以“官”自居,生怕别人漠视自己的分量,更怕别人怠慢了自己。

毛泽东在审批 《中共中央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草稿)》时,看到文内有“毛泽东同志很久以来就教导我们”、“毛泽东同志又指示我们”这样的话,他分别将其中的 “教导”、“指示”改为“告诉”,并在首页郑重地批写:“注意:教导、指示这类字句,用于个人很不好,缺乏民主气氛,使人看了不顺眼,以后不可再用。 ”显而易见,文中的“教导”、“指示”与今日的“要”,何其相似。今日再读这段批语,字字珠玑,针砭时弊,是对当下讲话、撰文偏爱“要”字的同志最有针对性的忠告,最具说服力的纠正。

古希腊一座神庙大门上,写着这样一句箴言:“认识你自己”,希腊人把它奉为最高智慧的象征。古人先贤告诫我们,人贵有自知之明,对于领导干部而言,由于身处地位、环境不同,往往更容易迷失自我,忘乎所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必须有“认识你自己”的智慧,而时时、事事将“要”字用得恰到好处。

当然,凡事不能一概而论,用不用“要”字需视情况而定,只要讲的内容分析透彻,写的文章扎实管用,用“要”也未尝不可。对于那些作决策、抓落实的领导干部,“要”字更有其特殊的指令性与执行力。这里的“要”字,是严肃的,是必须的,与“官念”和作风无关。

(责编:程宏毅、谢磊)


相关专题
·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