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8岁的留学博士邓鹤翔,被武汉大学聘为教授,并享受正处级待遇。消息传开,引来网民一片叫好,很多人称他为青年楷模、励志榜样。
与此同时,还有几名年轻官员的“破格”提拔,也被媒体曝光。但与邓鹤翔不同,这些“80后”干部的升迁,却普遍遭到公众的质疑和不满。比如:原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副区长江中咏,被群众讥讽为“子承父爵”;原湖南省湘潭县副县长徐韬,被舆论斥之以“火箭提拔”……
两相比较,公众的态度何以大相径庭?归根结底,关键就在于“破格”二字。翻看邓鹤翔的简历,从复旦大学毕业后,他一直致力于化学领域研究,曾先后在全球顶级科研期刊《自然》和《科学》上发表过3篇论文,并拥有5项专利。反之,27岁的江中咏,短短6年,便从普通公务员连升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27岁的徐韬,五年七换岗,工作十个月就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一年半就从正科变成副处——从他们两人身上,公众看到了令人目眩的提拔速度,却看不到相符相称的提拔依据。
“爱的是拼搏,恨的是不公”。对“80后”教授褒奖有加,对“80后”干部却严加追问。如此强烈的态度反差,绝不是一种情绪化的表达。众所周知,“破格”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是“特别优秀”。然而,围观“火箭干部”的履历,则是“提拔的过程不透明,破格的理由不清楚”。这样的结果,自然招人怀疑。所以,公众的愤懑,其实并非针对当事人的年龄,甚至也不是他们的家庭出身。它的背后,深刻折射出社会对于暗箱操作的痛恨,对于公平竞争的渴望。
迫于舆论压力,眼下,江中咏已被撤为办事员,徐韬也被降为正科级。但是,同样的事例,究竟还有多少?类似的现象,今后是否重演?这样的疑虑和担忧,不是没有道理。上述事件,虽然发生在个别地方,却暴露出当前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中,一个令人警惕的问题: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但是,“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可见,“破格”也是有“规矩”的,并非能够“随心所欲”。然则,一些人眼里,“破格”却成了一把“保护伞”。为了“先人一步,快人一拍”,他们或借助家庭背景,或利用权钱交易,以“破格”为幌子,屡获提拔,不断升迁。这样的“破格”,置组织纪律于不顾,抛规定程序于脑后,既败坏了干部形象,也丧失了公平正义。
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此,组织部门一定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要敢担当、敢负责、敢碰硬,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公道正派风清气正”。同时,还要科学制定“破格”依据,准确衡量“优秀”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可以不问“出处”,但不能不问“实绩”,特别是“破格”之际,尤其要广泛听取群众口碑、认真组织民主评议。
“破格”是推动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手段。公众其实并不反对“破格”,也期盼有更多年轻人走上领导岗位。但是,“破格”的程序必须公开透明,“破格”的理由必须充足给力。如此,才能令人心悦诚服。否则,“破格”变为“出格”,成了以权谋私的手段,必然遭至社会的谴责,受到公众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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