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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要回应社会关切

吴学安
2013年06月01日11:38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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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社会舆论的焦点关注在未成年人身上。一连串曝光的案件,刺痛着人们的眼球和神经,更是引发了社会上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反思和讨论(5月31日中国新闻网)。

未成年人权益受损事件频发,既有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也有监护人缺位等因素,而这些都凸显了未成年人保护面临重重困境。一方面,有效监护制度的缺失、“虐待儿童”的无罪名可定等问题,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尚待进一步完善的事实;另一方面,部分未成年人父母未能承担起监护人义务,也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的事件频发。如溺水、车祸、拐卖、性侵犯等有关未成年人的一系列惨剧,几乎都是监护人监护不到位造成的。

近期的数起社会事件暴露出未成年人权益频频受到侵害的事实。究其原因,中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层面上仍存在不足,一方面,中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国务院儿童发展纲要从2010年到2020年是第二个十年,关键要贯彻的是儿童优先,核心是保护儿童的权利,包括儿童的生存权、儿童的发展权、儿童受保护权和儿童的参与权。但这个观念是不是真的渗透到社会当中,这是最重要的,因为观念约束制度,制度约束行为。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有关的教育法,对幼儿园儿童、各类青少年有相应保护规定,但是从中国目前实践情况看,法律落实、执行情况做得不是很好。

虽然中国目前早已摆脱了无法可依或存在大量立法空白的状况,但对于立法而言,总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完善的法律,也有讨论的空间。就此而言,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如此。譬如,针对虐待儿童的问题,中国至今尚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在未成年人权益法律保护层面,目前确实存在一些漏洞:立法不够全面、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法律责任规定过轻,尤其是刑事打击力度不强,难以有效地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等。

应该说,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将促使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立法,焦点事件刺激社会舆论的关注,立法理应要回应这些压力,加快完善立法的步伐。如此既能使立法更具正当性、权威性,也会使立法在缓解社会矛盾、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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