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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处罚浪费应防过界

戴先任
2013年05月30日16:2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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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吃饭”绝大一部分是公款吃喝造成的,与其漫天撒网,不如重点捕鱼

今后在公共场所进餐,有剩菜剩饭习惯的人可能要过“苦日子”了。5月28日,武汉市将对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

这是要对“中国式吃饭”开罚单了吗?虽然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些群众对此项规定表示支持,但从这条新闻的网上跟帖来看,网友们却一边倒地对这项做法表示质疑:如何规定处罚的量?由什么部门来行使处罚权?处罚的公平正义性又体现在何处?

本来,这项做法的出发点无疑是想以此整顿社会风气,遏制铺张浪费之风,但在没有回答清楚上述疑问的情形之下就来谈“处罚”,是否会演化为公权力对私权的一种常态侵犯?

其实,老百姓对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还是很懂珍惜的,处罚真正指向的,应该是公款吃喝的浪费行为。若是能将处罚的目标更明确地圈定在公款吃喝的公职人员身上,通过处罚的措施形成威慑力,让公职人员开始真正有意识规制自己的行为,那也算是打蛇打到了七寸。只是笔者担心的是,这处罚措施到底应该如何来执行呢?要是在一部分餐馆饭店蹲点守候,会影响这部分餐馆的生意;而如果全部餐馆都派人24小时蹲守,这执法成本是否太高。而且,当真执行处罚,肯定会殃及无辜,让普通百姓怨声载道。毕竟,“雷公不打吃饭人”,天大的理由也不能侵入老百姓的私人领地干涉私人生活。尤其是,现在会因餐桌上的剩菜剩饭对百姓课以罚金,下次就会对百姓吃什么喝什么都指手画脚……放任这种思维下去,就会像“刘备禁酒”的故事一样,看到一个有酒具的,便说人家造酒,而要抓起来杀掉。

权力过界,只会是一种灾难,侵害民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民意的反弹,只会是双输的结局。“中国式吃饭”绝大一部分是公款吃喝造成的,与其漫天撒网,不如重点捕鱼。只有以大力度大气魄给予整治,用严刑重典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才能真正刹住公款吃喝奢靡浪费之风。而对民间自掏腰包的吃喝攀比浪费习气,则要以教导为主,而不能动辄使用手中的权力予以压制。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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