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湖北日报:烟草广告监管别再“摸石头”

张枫逸
2013年05月30日15:08   来源:湖北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本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这一主题,对于我国当前进一步禁止烟草广告来说,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27日发布一则监测结果显示:北京地区电视中的烟草广告,在近期一周时间内出现了117次。而这只是全国各地烟草广告泛滥的一个缩影。除了硬性的烟草广告外,植入至服装、体育、娱乐等载体中的软性烟草广告,更是多不胜数。

我国早在7年前就已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公共场所禁烟更是已推行多年。可是泛滥的烟草广告,对控烟禁烟却是一个严峻挑战。

按理说,我国法律不乏禁止烟草广告的条款,如《广告法》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但有明确规定,为什么烟草广告还如此泛滥呢?

究其原因,除了监管不力外,也在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烟草广告钻了法律的一些空子,衍生出了不少新的变种。从渠道讲,随着新媒体普及,烟草企业已将广告及促销活动重点投放到了互联网。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都成为烟草商的新“阵地”。从手段讲,烟草广告越来越以烟草企业形象宣传,卷烟品牌延伸宣传、烟草企业赞助或冠名、深度植入影视剧中等面目出现。有的烟草企业捐建希望小学,竟然打出了“天才出于勤奋,烟草助你成才”的宣传标语。

而《广告法》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都是近20年前颁布的,那时并没有也不大可能将这些新“阵地”、新变种全都纳入禁止范畴。

烟草的尼古丁等危害不用多说,控烟禁烟也是一种趋势。烟草广告的泛滥则只会加重烟草带来的社会危害。怎么办?除开展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倡议活动外,一是应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在既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做烟草广告的媒体上做此类广告者,依法加以惩处,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如某地电视上一周内出现百多次烟草广告,这能容忍和放任吗?二是应适应时代变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新媒体和一些烟草广告新变种,都纳入到法制化监管的轨道中来,并且要切实加强监管。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