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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三公”之外还有哪些“公浪费”

2013年05月30日08:19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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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背景下,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三公”浪费现象成了整治的重点。遏制公款吃喝、公车滥用、公款出国的“禁令”连发,在社会上引发了公众监督的高潮,“三公”浪费得到了明显的抑制。然而,遏制“涉公浪费”不能止步于“三公”,其他涉公领域的奢侈浪费甚至违规腐败行为,同样亟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

  实际上,“三公消费”这一提法并非严格的概念,而是多年来约定俗成逐步固化下来的,因其资金耗费总量大且社会影响突出,是公款消费的“大头”,也是公款浪费的“重灾区”,所以广受关注。

  但是,记者在调研中深刻感受到,“涉公”浪费绝不限于“三公”,一些隐蔽性较强、积弊很深、雪球越滚越大的公共资金浪费乃至腐败现象,也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监督、惩戒的网络应覆盖这些“第四公”“第五公”浪费,以防其成为漏网之鱼。

  譬如,办公用房浪费严重。当前各地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超标建设、违规建设已不是个别现象,国内政府办公大楼中,酷似美国白宫的不下十处,有的还在知名贫困县。有的“山寨白宫”规模甚至是“本尊”的七八倍,奢侈浪费程度可想而知。坐在如此不亲民的大楼里办公的官员们,如何取得百姓的信任?又如何走好群众路线?

  近年来办公楼奢华风不断向下传导,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级别越低越离谱的现象,一些地方的乡镇办公大楼,壮观豪华得令人咋舌。走进这些办公楼的内部,更令人吃惊,乡镇领导办公室大得惊人,卧室、卫生间、淋浴房一应俱全,有的甚至还配有专门的会客室、会议室、茶室,让人恍如进了酒店套房。

  我国对各级干部办公面积有明确规定,正部级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厅级每人24平方米,处级每人12平方米,处级以下6平方米。然而,办公室超标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一些部门不仅乐于营造新大楼,老的办公用房也不按规定上交,导致浪费不断扩大。

  然而,治理办公用房违规、浪费并不容易:一来严重违规的多是领导甚至一把手,说白了就是要动领导的特权;二来各地违规普遍,反而陷入了法不责众的困境;三来办公用房在规划建设阶段业已超标,重新切割划分缺乏操作性。

  但即便有难度,也不能对这种浪费视而不见、忽略纵容,应该下决心整治。首先要遏制新建项目产生的新浪费;其次要摸清家底,通过调整来改变不同部门办公用房苦乐不均的局面;三要通过经济杠杆处罚违规现象;四要明确责任、加大惩戒力度,让违规干部在奢华办公室里“坐不住”。

  除办公用房浪费外,当前政府采购中浪费现象也比较严重。虽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则、规定不能不说细致严格,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花公款“买贵的,不买对的”现象屡见不鲜。政府造大楼,工程结算价高出市场好几倍;政府买电脑,批发价比零售价贵出一大截;政府买办公家具,质量不好价格高……这些现象并不鲜见,其背后隐藏的则是巨大的浪费和腐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一项调查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近80%的办公用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5倍,有的甚至高于市场价6倍~37倍。

  政府采购往往是大批量集中购买,批发价明显低于零售价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而且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该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然而实际来看,国内许多地方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成了普遍现象,其中“猫腻”不言自明。

  实际上,目前国内电子商务平台极其发达,网络报价相当透明,服务品质也不亚于实体店铺,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然而不少地方政府在采购时对于电商平台视而不见,顽固地通过“特定”渠道采购,造成了价高质次的现象。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浪费问题,而是赤裸裸的腐败。

  另外,《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也明令禁止政府机关采购奢侈品和超标准的服务。但事实是,在国内,许多国际奢侈品大牌为了配合公款消费,在发票上“暗度陈仓”,购买上万元的高档奢侈品服装、皮具,可以随便开具“办公用品”“工作服”发票,不仅反映一些所谓的知名品牌道德操守出了问题,更体现出我国公款采购中存在的严重漏洞。

  遏制浪费、反腐倡廉,从“三公消费”入手无疑是重要突破口,然而不能止于“三公”,其余由公共财政经费支出安排的,也就是说花公家钱的全部事项,都应该纳入监管范畴。尤其要通过严格的审计、透明的监督、密实的制度和有效的惩戒,真正管住这些依然隐蔽的浪费和腐败,把“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好。(记者 陆文军)

(责编:方蕊娟、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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