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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喝了3000瓶特供酒,岂能“批评”了之

2013年05月19日09:41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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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根据目前已知情况,追究嵩县国土局主要领导,甚至分管县领导的责任,完全站得住脚。

  媒体报道,河南嵩县国土局大量定制特供酒用于请客吃喝,自2010年8月至2012年9月,两年时间里消耗掉3000瓶特供酒,每瓶价格为94.6元。嵩县日前公布了此事的处理结果,嵩县国土局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国土局下属锦源山庄总经理被免职处理。县纪委对此事将进一步调查,并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禁类似事件发生(据新华社)。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国土局两年喝了3000瓶,靡费达28万,如果再加上饭菜开销,数额估计更加惊人。可是,对于如此恶劣的违规个案,当地政府只给了一个不疼不痒的“通报批评”,那些喝酒的官员个个毫发无损,倒是卖酒的酒店承包人成为替死鬼,享受了“免职”待遇。

  嵩县方面说了,这是“暂时”的处理决定,县纪委会进一步调查。不过,这样的表态不太让人放心。近两年来,我们已看过太多政府信誓旦旦“进一步调查”,结果不了了之的新闻。

  不“进一步调查”,就不能处理人吗?恐怕不是。两年里,国土局下属酒店里天天迎来送往,杯盘狼藉,局领导怎么可能不知情?没有国土局领导的点头,小小酒店承包人怎敢在酒瓶上印上“国土局特供”的标志?国土局作为权力部门,谁授权它把纳税人的钱,用来开办酒店,方便自己大吃大喝?所以,即便根据目前已知的情况,追究国土局主要领导,甚至分管国土局的嵩县县领导的行政责任,完全站得住脚。

  此前珠海格力集团总裁周少强因“酒宴门”被免职,并被中纪委点名。3000瓶特供酒事件,同样是个顶风违纪典型,在全国上下都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之时,对于这样的典型,河南相关方面有责任介入,进行重处。□韩涵(媒体人)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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