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关于食品安全的“狠话”,16日上午,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专题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该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让“谋财害命”者人头落地,固然说者激昂听者解恨,但也是重申某个常识:食品安全治理亟须重典。事实上,在法治社会中,狠话再远,也须回到法治起点。
勿需言必称让违法者“人头落地”,但我们不能不追问这狠话中的逻辑。要全力对谋财不惜害命的人使用“极刑”,事实上隐含着一个观点:毒食品是生产出来的。果真如此吗?保障食品安全,离不开商家的道德血液、监管到位。相较而言,监管力度的重要性远大于生产者道德血液的多寡。在强调对生产者严惩的同时,对执法者失职的追责是否偏失?
我无意去过度解释“人头落地说”,但社会确需以更全面的视角来看待食品安全问题。说到底,一千句狠话也比不上一个务实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治理就是激烈的市场利益博弈,尽管食品安全问题纷繁复杂,但它们指向的总是乏力的监管。此前食品安全九龙治水式的分段治理弊端,如今或有所改观,但现实中一些食品安全的监管标准缺失,信息封闭下的“为利执法”未杜绝,仍是需要被迅速补全的监管短腿。
迷离且蹒跚的食品安全治理进程中,监管者对“谋财害命者”的严厉惩治姿态固然可嘉,但我们缺的不是狠话,而是浅层次的愤怒后深层次的监管转身。正因如此,在表示谴责情绪后,该勾画出怎样的治理路线图,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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