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一则“毕业半年连窜两级!安庆惊现22岁团县委书记!”的帖子在网上疯传。网友爆料称:“去年这个时候,男主角常骏生还是池州学院的在校生;仅仅过了不到一年,常骏生已经开始以共青团望江县委副书记的身份,公开亮相。”目前,安徽望江县委已决定对常骏生作停职处理。安庆市纪委和组织部已赶赴望江调查此事。
舆论监督下,又一名“火箭提拔”的官员被停职。不得不说,望江县相关部门的反应颇为迅速,被曝光当天,常骏生就被停职了,且上级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稍加梳理便可发现类似事件中一些耐人寻味的现象。其一,那些“火箭提拔”的官员往往多有当官的父母,比如有权威统计显示,近年来,经网友曝光、媒体报道并引发公众质疑的“火箭提拔”的年轻官员有18人,其中11人的父母或其他亲属有官职。常骏生同样不例外,其父目前担任望江县编办主任。
其二,那些“火箭提拔”的官员,但凡经过调查,多存在程序问题。徐韬如此,江中咏如此,此前的“湘潭神女”王茜也如此。区别在于,相关部门是查还是不查,或者说是尽快查还是拖着慢慢查。在媒体的持续监督下,相关部门往往不得不查,而一查,一些人便落马了。
其三,那些“火箭提拔”的官员,往往“毁”于网友举报。换言之,如果不是网友举报,他们个个安然无恙,甚至可能仕途一路高歌。对用人腐败,公民当然有权利举报,可问题在于,公民不举报,“火箭提拔”的官员就该安如磐石?
官员被“火箭提拔”,有没有问题,当地有关部门理应心知肚明,为何非要等到媒体曝光了才慢悠悠地过问?内部监管的失灵,是故意不作为还是实在不知情?若是前者,可能暴露出相关部门与“火箭提拔”官员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关联,若是后者则有关部门已涉嫌失职。
对官员提拔任用中的潜规则等问题,公民和媒体当然有监督权,但不可能所有的吏治腐败都仰赖外部监督。说到底,遏制用人腐败,既要靠严惩,更要靠严防,而说到防范,其实我们并不缺少制度,缺少的是执行,许多时候恰恰是暗箱操作、程序失陷,架空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才使得一个个“官二代”违规“上位”。
有业内人士称,“官员子女如果硬要从政,我建议他们离开父母,远走他乡去建功立业。”此议用心良苦,但在“交叉安排”的现实语境中,这亦未必有效。因此,对用人腐败,还是应该从加大惩处力度、完善用人方式入手,提拔什么样的官员,不能仅仅上面说了算,还应该适当倾听民意,至少应该让公众知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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