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近日强调:最近,“掺假羊肉”、“毒生姜”事件接连发生,加重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这些虽然只是局部的、苗头性的问题,但影响恶劣,危害很大,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监管、严厉打击,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决不能再出现问题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
在举国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的语境中,不法之徒为何还敢炮制“问题食品”?与其说出于侥幸心理或胆大包天,不如说还存在法律震慑力的孱弱。因此,对监管和执法而言,必须做到“恶人有恶报”,使底线得到坚守。
当务之急是露头就打,从快从重。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两高”新近出台《司法解释》,对食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正从严从重。当下,对食品安全领域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那些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须以雷霆手段,重打快击,决不能再出现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只有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不法分子才会幡然醒悟、悬崖勒马,才能震慑其他意欲效仿者;而且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全社会形成“一次缺德,次次受制”的强大道德约束和“一步违法、寸步难行”的强大震慑效应。当不法分子被罚得倾家荡产甚至付出生命代价,谁还敢以身试法?
关键在于全程监管,从严从紧。“食品安全问题就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是一日三餐,民是以食为天,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要加强监管。”食品行业是个“良心活”,但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私利,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指望他们道德自律是靠不住的。没有严密有效的法律法规,没有铁面无私的执法监管,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的无良企业、不法分子,是不会主动把消费者权益放在第一位的。近期,食品安全问题频现,首要责任当属这些无良企业、不法分子;但一些监管执法部门懒政怠政慢作为、尸位素餐不作为,同样难脱干系。譬如“见多不怪、习久为常”,“民不告官不究”,甚至“养鱼执法”——面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用执罚代替执法,把企业当成摇钱树;更甚者,在利益驱动下为其充当保护伞。凡此种种,食品安全岂能保证?正如最高法院职能部门负责人所指出:“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还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为此,随着政府管理由 “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 “事中事后监管”,职能部门必须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由“等人上门”转为“主动下去”,注重“源头监管”,在提升日常监管效能上下功夫,把违法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拓展行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渠道,诸如听证会、政风行风热线、投诉举报、巡查暗访、质量安全发布、媒体曝光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须加强道德教化,使之“不忍为”;强化社会监督,使之“不能为”;加大执法力度,使之“不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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