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正县级干部王明如为“政府被骗1320万拆迁补偿款”一事,已举报了6年。始料不及的是,造假者没有得到处理,反而出现了说情者,既有与他平级的官员,也有上级领导。事件进入司法程序后,造假者被认为“情节轻微”而免予起诉。
王明如当初的“举报”本是职责所在,无非“上报”而已。而现在的“举报”才是真正的举报,因为虚报补偿款的造假者王琳已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她是无罪之身。
在这一事件的是非评判过程中,权力无疑担任了主角。从权力运作的结果来看,即便是诈骗国家财产1320万的“情节”,仍然可以算“轻微”。而同样是唐山当地法院审理的与外环路建设有关的虚报拆迁补偿的案件,唐山某土地所的一名土地员张大伟与村主任赵立红合谋骗取补偿,张得利8万元,赵得利8万多元,被举报后张获刑7年,赵获刑6年半。比较一下,何谓“轻微”,真成了官字两张嘴,怎么说都“对”。
王琳刻假章,制作假评估报告,让她的4S店评估价升为3830万元,怪异的是,在这份假材料报送拆迁办审批之前,外环路项目办已经将3830万元补偿款汇入4S店的账户。此案唐山中院开庭之后,唐山市委组织召开了庭审协调会,会上市委主要领导说:“如果王琳能够顾全大局,无条件撤出现场,可大幅度从轻减轻处罚。”在这样的“指导思想”指导下,最终该案件撤诉。权力能随意召开“庭审协调会”,能以“思想”任意取代法律条文,能临时制订“大幅度从轻”的标准,社会正义怎么可能不失守?
梁晓声在《郁闷的中国人》一书中说,现在全世界的官都害怕同一件事,那就是揭发检举,“正是在此点上,我认为权力和美学发生了关系”。因为他认为民主与监督不仅是政治话语,也是美学话语。但倘若一个官员站出来举报公共财产被骗一事,结果是无果而终的话,那么,彰显的只是权力之丑,而无任何美感可言。
倘若一个官员站出来举报公共财产被骗一事,结果是无果而终的话,那么,彰显的只是权力之丑,而无任何美感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