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始县“罪犯升官”案曝光后,固始县将此丑闻归罪于两起案件的主审法官未尽到“法纪衔接”责任。县纪检委、组织部和国土局等“涉案”部门均表态称,之前对此一无所知。
2010年5月6日,固始县国土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因犯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后近3年间,杨志辉在刑期内并未被开除公职,而是调任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任副大队长。无独有偶,该局副局长许新也曾被判玩忽职守罪。此后数年,许新先后担任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并最终升任为县国土局副局长。
罪犯不坐牢,反而官运亨通,肯定是背后有“神力”相助。如果仅仅因主审法官未尽到“法纪衔接”责任,就导致“罪犯升官”,那“罪犯升官”在固始县也太容易了。所以,将罪犯升官责任转嫁法官的“解释”,恐怕连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让罪犯继续大权在握,当地组织人事部门难辞其咎,而且涉及该县国土局、纪检委等多个部门。所以,对于某些人肆意糟蹋干部任用制度和法律尊严、却敢做不敢当的“老毛病”,应该对症下药、务求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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