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食品安全不可谓不重视,年年严防严控,年年严打重罚,但近期剧毒农药种植生姜、老鼠肉冒充羊肉等食品安全问题又占据了各大新闻头条。“食”恶不赦的乱象引发我们深层次的思考。
监管失察 标准林立
解放日报:监管部门时常扮演“救火队员”,哪里出了问题才忙着组织力量去清查、检验。虽然大多数违法分子都得到了及时查处,但这种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监管模式只是治标,却无法治本。监管部门给公众留下了“失察”的坏印象。
中国青年报: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同步、相适应的政府监管制度建设的严重滞后,才是我国目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本质原因。要通过“三管齐下”,努力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一是政府监管专业化;二是制度建设刚性化;三是监管方式立体化。
京华时报:将各种纷繁错乱的标准统一,落后的淘汰,不断地完善质量标准,这样食品安全才会有坚实的保障。同样,完善提高准入制度,让企业更正规,更具竞争力,让更多的“散兵游勇”成为正规军。有规范的操作量化标准和足够的规模,或许是破解食品安全“重症”的重要一环。
财经网: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并不是问题,因为企业身处这个行业的第一线,能够知悉问题所在,关键是要公布标准制定的程序,让相关程序接受公众的监督。
文汇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前提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膳食暴露量达到一定水平,如果有毒的物质,你一辈子都不会碰,或者一辈子都吃不到,就没必要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二、食品污染源于自然状态,而非人为或事故;三、生产经营行为符合规范要求;四、兼顾实施能力,合理可行。
道德失守 难逃互害
人民网:从汉字上看:“食”,仁者良心。一切舌尖上的事情,都离不开出于本心的责任。食品生产领域本就是个良心活儿,从传统小作坊到现代生产线,监管再是无缝、制度再是完美,也总有“天知地知良心知”的隐蔽环节。不能指望从事食品生产的人,都能在制度倒逼、法律威慑之下,生产出安全美味的食品,如何平衡好逐利冲动与道德底线的关系,这显然不是法纪能全盘解决的问题。
光明日报:“我们自己不吃这个”,这样的话非常可怕。这是道德的问题,是人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是整个社会道德链条中的一环。如果人们不能在职业范围内坚守道德本分,做出有良心的产品或成果,而是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做出的坏东西不是祸害自己,那么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种可怕的恶性循环。
中国青年报:我们就这样生活在一个多么奇特的时代场景之中: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害者时,每一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在成为那个作恶者。我们一边对于道德沦丧的状况感同身受并深恶痛绝,一边却又常常变成自己所痛恨的那种人。这到底是国民劣根性所在,还是一种酱缸文化的继续?
中国新闻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是食品安全的关键。当前经营者食品安全的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还非常淡薄,以危害他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这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罪魁祸首。
新华网:只要没有刚性的约束,人们总是容易被自己的欲望所牵引,摒弃道德,挑战法律。
搜狐:以危害他人健康为代价的行为,在摧毁着我们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信心信念,撕裂着我们的良善意识,使我们在生存时不得不首先建立一种怀疑一切、忧虑一切、警惕一切的心理。
加强执法 科学生产
人民日报:成就“舌尖上的中国梦”,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当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就算通过“色香味”可以骗过感官,就算通过特定方式可以“晃过”机器检测,也依然会被监管所识别、被法网所拦截的时候,才是民众对食品选得放心、吃得舒心的安全时刻。
红网:对于不法商家,应依法严惩,开“绿灯”的监管人员也不能放过,必须承担责任。令人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危害食品安全和监管渎职从重定罪,不法商贩罪行严重可判死刑,监管渎职最高判十年,让这些黑心的恶鬼不敢造次。
京华时报:如果说,立法者对食品安全法和刑法的修订,是针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一记重拳,那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全媒体直播等举措,就是形成钳击之势的组合拳,有利于更好地打击有关犯罪活动,不让美好的“强国梦”在舌尖上黯然失色。
新华网:如果能够抓住市场销售这个关键环节,少些 “运动式”检查整顿,多些随机抽检,查出问题产品就严厉惩处经营者,危害大者让他倾家荡产乃至锒铛入狱、终身禁入食品行当,看谁还敢以身试法?
新闻晚报:许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长期存在制售“混合肉卷”现象,用鸭肉制作“假羊肉”早就是行业公开秘密。对于这种危害很大的灰色产业,应明确立法予以禁止。
千龙网: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人人都有权利与义务进行监督举报。舆论监督越强大,行政执法就越透明;监管越有力,问题食品就会越少。
东方早报:刑法的威严不在于严酷性,而在于必然性,违法若必定受追究,那么人人都会遵守法律。我国的问题在于为数众多的食品行业违法犯罪案未受到追究。
法制晚报:食品安全的民事赔偿不妨确立“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果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的产品安全无害,那么即便消费者健康受到的影响没有立即显现,也可以获得赔偿。
人民日报:关上“农药门”,根本出路还在于提升农业科技含量。推广生态种植精细田管、研发物理方法防虫除虫、改进升级农药、更新提高农民技能,等等,都需要相关部门在农药监管之外积极摸索。科学种植、科技兴农,健康才有保障,农业才有未来。
人民网:“毒生姜”事件是一面镜子,如何举一反三,以科学除害取代农药治虫,尽力做到合理、规范使用农药,提升果蔬无害的国民公信,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科研监管部门面前,亟待破解的民生课题。
长江日报:就肉制品而言,自计划经济结束,各地肉联厂走向落寞,具有流通优势,应充分承担热鲜、冷鲜肉供应的各地肉类品牌却未能取而代之地崛起,这与经济发展物质需求不断提高的国家“富态”化的高度不匹配,其中原因,需要深思。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监管,需要法律,但最终要靠农业产业化、要靠市场的充分发育、市场道德的培育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