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嵩县国土局花360万元订制2000箱特供酒。该局回应称,从2010年8月,他们订制了500件共28.38万元招待酒。该局办公室主任称“这个不好说,也没有统计过”。(5月7日《大河报》)
傅万夫(辽宁媒体人):很多人都在质疑这种三公消费,不过我倒觉得如果监管有意,这些已经喝到肚子里的特供酒,也可能发挥意想不到的反腐效应。比如,这些酒都给谁喝了?或者送给谁了?公布出来,再一对比公务接待的标准,是否违规也就一目了然。问题是,监管是否有意呢?很显然,监管者在这种事情上总是表现出醉眼惺忪的姿态来。
胡应斌(河北职员):从嵩县国土局的回复中,公众丝毫看不出这个部门在公务接待上究竟有没有预算控制,更不要说“三公经费”公开了。有的只是空泛的口号,什么“接待任务相对较重”、“减少开支”云云。而且,就连订制大批特供酒,也被说成是“厉行节约”,言下之意,如果不订制特供,或许还要花掉更多的接待费?可见,曲为辩护的背后,潜藏的其实是公权力掩饰不住的强词夺理和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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