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难,八方支援。“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领导和调动各方统一行动,牢牢把握抗震救灾工作主动权。经过各方面艰苦努力,灾区抢险救援、伤员救治、资金物资保障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要进展。(见4月24日《河南日报》)
灾难是老师,既赐予我们坚强的力量和无私的大爱,更让我们不断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从而教会我们正确的应对之道。透视芦山地震,很多人在为“血浓于水、情比金坚”的举国救援深深感动之时,深刻反思在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上所存在的方方面面的不足和缺失。
对于处在地震带地区的住房抗震标准,住建部在2010年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做出明文要求;国务院也在同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此次芦山地震中农村房屋倒塌最厉害的事实,显示出在对农民自建房抗震标准的执行中,存在着监管盲区。
一方面是灾区人民急需食品、药品、帐篷等基本生活物资,一方面是救援设备和运送生活物资的车辆,因为灾区道路交通的拥堵迟迟不能前进。造成拥堵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独自到灾区救援的私家车和民间救援组织的无序所致。民间救援固然是救灾的一个重要力量,但是因为拥堵,汪洋副总理不得不走路到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的一幕在提醒:如何让民间救援组织具有专业精神和素养,有关方面急需补上“这一课”。
把灾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普及预防常识、掌握救助技能是根本前提之一,这恰是我们的一个“短板”:有多少人知道“安全锤”?有几个人会用灭火器?有多少消防通道被占用?有多少人掌握了自救互救技能……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教育中,我们习惯于在某个关于安全的宣传日来临时,大张旗鼓发宣传册、制作展板,至于必要的经常性社会演练,却少之又少。
防灾是减灾的重要环节:完全防止灾害或避免灾害损失是不可能的,而完善的防灾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灾害活动,减轻灾害损失。从芦山地震上溯,无论是动车事故,还是火灾、煤矿事故……检讨每一起酿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天灾人祸,总能发现在防灾体系上,有很多地方急需打上“安全补丁”。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堵住防灾体系的漏洞,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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